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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31日 星期一

江湖俠氣恐無多

 


 


 


 


 


前言:  這篇網誌其實早於去年8月中已然大致完成, 惟



因菲律賓人質事件影響心情, 把它束之高閣.  近日重



新翻閱, 覺得區區管見雖然不值一哂, 但始終是個人



對社會現狀的一點看法, 仍不失發表的價值, 因此决



定稍作潤飾後在此張貼, 是為記.  網誌內提及的新聞



今天看來雖已是明日黃花, 惟我的用意是借有關事件



來燃點話題, 還望腦友們見諒.


 


 



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 去年年中曾發生過這樣的一樁



社會新聞: 一位年逾7旬的張姓老婦在牛頭角街頭無



牌擺賣雜貨, 被食環署職員掃蕩; 婆婆跪地求情不果,



最終仍是被拘控.  老婦與丈夫同住在觀塘翠屏邨, 患



有白內障, 高血壓及腳痛等毛病.  兩夫婦雖育有子女,



但各有各的家室及經濟壓力, 對父母的照顧可謂有心



無力.  兩老為了不想增加子女們的負擔, 只能依靠積



蓄及生果金過活, 而婆婆則以擺賣風濕膏藥、指甲鉗



等雜貨, 冀求每日賺取幾十元蠅頭小利來幫補家計. 



婆婆之所以如此汲汲營營的懇求食環署職員網開一



面, 原來是她剛於事發前一個月才被食環署人員拘控



過, 並被罰了500元.  500元對很多人來說可能只是盞



盞之數, 但這對婆婆來說已是一個星期的開支, 難怪



她不惜跪地哀求食環署人員放她一馬.


 


 


 



事件本來應該只是一則掀不起丁點波瀾的社會新聞,



卻因為一位途人徐伯的介入而一躍成為港聞版的頭



條.  事緣徐伯當時剛好路經上址, 因為看不過眼幾名



食環署職員團團圍著老弱的婆婆, 亦漠視她的哀哀苦



告, 執意要拘控她, 遂出言指摘職員欺凌老人家.  眼見



無人理會, 他尋且挺身阻擋販管主任, 企圖掩護婆婆



離開, 期間曾大喝: 「想拉阿婆拉我先」.  糾纏之間雙



方互有推撞, 有食環署女職員報稱受傷, 而婆婆亦感



不適, 終於兩人同被送往醫院治理.


 


 


經過幾日的擾攘, 事情最終仍算是以半喜劇的方式收



場.  食環署審視過事件的報告後, 認為前線員工在此



次拘控過程中 ”未能符合署方對老弱傷殘的無牌小



販的 「先警告、後執法」 的指引”,  決定撤銷對婆



婆的檢控 (這中間當然有其政治考慮的成份在內, 但



此課題不在本文範圍, 故此不打算在此深究).  署方尋



且發出指示, 要求 ”所有販管人員在執法時必須遵照



執法政策及指引”云云.  至於徐伯則獲不提證供起



訴, 從而撤銷了襲擊罪, 但要以二千元自簽守行為九



個月. 


 


 



我這篇網誌前半部的主角其實是徐伯.  他是典型的草



根市民, 只因激於義憤挺身維護婆婆, 才意外地成為



一天的英雄.  細看他的平生, 其實和我父輩的朋友甚



為相似; 徐伯在1960年代從廣州隻身來港, 在香港無



親無故, 曾做過地盤工人、司機及酒店侍應等職業,



本來儲蓄了一筆養老金, 打算安享晚年, 惟不幸遭舊



同事騙去其畢生血汗錢.  徐伯退休後獲得安置在牛頭



角下村, 每月依靠二千五百多元綜援金維持生計.  我



想徐伯是那種澹泊自足的老好人; 在記者訪問期間,



他憶述前年曾與該名騙去其畢生積蓄的舊同事在街頭



狹路相逢, 當時曾因一時衝動襲擊對方而惹上官非,



事後他已感到十分後悔.  這說明徐伯本質上是個不愛



惹事的人, 即使踫到使自己窮愁潦倒的仇家, 他仍不



想訴諸武力.  此次挺身為婆婆擋住食環署人員純綷是



激於義憤的一時衝動, 在我眼中頗有金庸筆下 [俠之



大者, 隱於市井] 的况味. 


 


 



在現今世代裏, 俠士不再, 也不可能橫刀躍馬於高樓



大厦之間.  廿一世紀的俠氣只能存在胸中, 斂然於在



氣概內, 並偶然形諸於一些一般人認為是傻裡傻氣的



事件中;  譬如這次 ”勇救張婆婆”即便是其中之一. 



俠義精神為何不再, 請看事發現場附近鞋店的負責人


 


的評論: 「他根本就是多管閒事, 都不知道誰對誰錯,


 


便插手阻止拉人, 其實很『蝕底』.  他今次「阻差辦


 


公」, 又推跌食環署人員, 沒有被法官重罰已屬幸



運」.  我想 這種 ”事不關己, 己不勞心”的反應該是



現今社會的主流價值觀罷.


 


 



主角徐伯在談及此次見義勇為的事件時, 予我以頗深



的感慨.  被問及日後遇到同類事件會否再挺身而出



時, 徐伯先氣憤地說:「我會當睇唔到, 甚至用機關



槍指住我個頭, 我都唔會」.  其後又以堅定的語氣向



記者說:「正所謂『生不入官門, 死不入地獄』, 但



作為社會一分子, 一定要站出來, 做應該做的事, 絕對



不是為了獲得讚賞」.  談到最後徐伯可能想起自己仍



有守行為令在身, 話鋒則轉為: 「我又無損失, 以後出


 


手幫人會檢點些!以後不動手去勸架, 便不會有人說



我打人啦?」.  短短的一番話, 顯示了徐伯的三種心



情;  第一段是對無端端惹上官非感到憤憤不平的”晦



氣話”, 其後則是心情平伏後發自本性的心底話, 最



後的一段話我想他是考慮了本身情况後的言不由衷的



無奈話.  從這幾番話裏, 我彷彿看到一個小人物, 不,


 


一位懷有俠義心腸者的悲哀.  今日的香港, 著實容不



下俠士和他們 ”出格”的行為.  香港人會覺得奇怪,



為甚麼有人會為與自己沒有切身利益相關的原則而憤



怒? 為甚麼有人會將這些憤怒化為衝動, 甚而是行動,



難道他們不知道這股衝動和行動有損於己身的利益?


 


 



上面所說的是一起毫不起眼的社會小故事, 我相信你



該早已忘掉了; 然而細想起來, 卻引來浮想聯翩.  徐伯



的所作所為, 其實在某個層面上很恰當地向我們展示



了現代社會失傳已久的 “俠氣”風範.  俠氣是一種



很難說清楚的情操, 以最粗畧的語言來銓釋, 其大概



的涵義應為 “路見不平, 挺身而出”.  以今日香現港



的社會的規範來說, 俠氣當然不是指仗劍而行, 劈盡



無理事的浪漫俠士行徑, 而是訴諸於日常生活中對弱



小社羣的關顧, 以至在危急關頭對受難者施以援手;



其小焉是推衿送暖, 大至救死扶傷, 他們往往不顧一



已的利益, 以至個人的安危, 來為別人解困.  最難能可



貴的是, 助/救人者與被助/救者大多數都是互不相識,



救人者救人只是基於很直接的 ”不忍人之心”, 即義



無反顧的豁出自已.  說也奇怪, 這些俠義的行為在社



會的經濟仍未起飛之際似乎普遍得多, 也許是那會兒



環境比較艱難困苦, 人與人之間需要盡量發揮守望相



助的精神, 日子才能捱得過去.  吳楚帆 “人人為我,



我為人人”的金句, 是5,60年代香港社會的另類潛規



則;  “幫得就幫”, “多個人多雙筷”, ”左鄰右里,



無計嘅”等温心貼肺的口頭語, 顯現了那年頭最可貴



的守望相助的精神.  從另一方面來說, 也引證了 “仗



義每多屠狗輩”這個說法, 誠不欺我. 


 


 



這裡我想作個必要的澄清:  俠氣, 不同於坊間所流行



的義氣, 更請別與電影中所描述的黑社會中人之間的



所謂義氣混淆.  義氣, 是相熟朋友, 或者有血緣關係的



親戚之間的互相幫忙 (俚語中有句話叫”捱義氣”,



指的是彼此是朋友, 因此不介意為對方犧牲一下, 多



做一點事情, 相信沒有人肯為陌生人捱義氣罷).  而俠



氣, 則是對不認識的陌生人都予以寄予無私的同情心,



進而施以援手.  我有個朋友曾告訴我這樣的一個真實



故事: 他的父親在南北巷的米舖工作, 其老板在 ”舖



頭”的後巷加設了幾張碌架床, 為的是招呼當年走難



來港的同鄉, 好讓他們晚上有個地方睡覺 (那年代可



沒有甚麽”梁顯利”社區中心, 沒人收留晚上便得露



宿街頭).  我想這便是俠氣的一個側面剪影. 當然, 等



而上之的俠氣是除伯之流的 “路見不平, 拔刀相



助”, 但這卻是另一層境界了.  相對之下, 俠氣比義氣



的層次更高, 意念更深.


 


 



然而, 不知打從甚麽時候開始, 我們卻失落了人應該



守望相助的本性.  眼見他人有難, 概然挺身而出本應



是人與人之間一個必然行為, 時間卻使我們慢慢地把



這個默契撕毁.  社會的急促功利化彷彿在我們的心扉



拉下了一道鐵閘, 把我們和其他人的關係拉得漸行漸



遠.  說不知道我們打從甚麽時候開始變得冷漠是有點



厥辭之嫌, 香港自70年代伊始經濟極速發展, 香港人



逐漸擺脫貧困的環境, 進入小康富足的局面, 這當然



是個值得高興, 自豪的情况; 但與此同時我們的心思



卻被如何能在最短的時間裏賺最多的錢/爭取最快的



回報充塞著, 金錢以外的人情味, 掏心挖肺式的互助



精神都被視為痴人說夢的行為;  久而久之, 損己利人



的俠氣在這個奉行 ”積極資本主義”的地方便顯得



很不合時宜, 更當然不會有市場. 


 


 



香港的社會從7,80年代開始變得如此疏離, 除了上述



的原因外, 其實與80年代伊始港人面對九七問題, 在



”借來的地方”內感到強烈的壓逼感,  對己身前途感



到迷失/迷惘的也有頗大的關係 (那時候不少港人都抱



有”大限將臨”的心理, 希望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賺到



最多的錢後移民外國).  回歸後港人的身份雖然被確



定下來, 但這十多年來我們面對著一個又一個的經濟,



金融危機以至大大小小的政治風波, 都使我們的身和



心無法鬆懈下來, 更遑論兼顧切身利益以外的”身外



情”. 


 


 



奢談俠義心腸在現代社會也許已成恐龍般, 早已泯滅



已久的心態, 要現代人挺身而出為救人於危難而讓自



已涉險似乎是強人所難, 不可能期待每個人都做得到



(事實上現代社會的主流意識也不鼓勵如此做), 但退



一萬步來說, 我們最基本, 出自內心的同情心, 不忍人



之心究竟往那裏去了?  我想辨別一個社會的素質, 不



單, 也不應只看我們有多少幢摩天大樓, 或者人均的



GDP, 而是我們身處其中, 是否感到安穩, 温暖 (最近



有些國家推出幸福指數, 綠色GDP, 其中或許滲有政



治成份在內, 但亦同時喚醒了我們只追求經濟增長的



逆謬的反思).


 


 



經濟急促膨脹, 文明不斷發展, 使我們為了追求無止



境的慾望, 積聚更多的財富, 在不知不覺下忘卻了人



與人之間本來便應有的道義和對社會的某個形式的使



命.  我這裏指的不是 “恣肆江湖, 行俠仗義”式的快



意恩仇, 這是武俠小說的世界; 現代的俠士, 該是一個



懷著一顆善心的普通人, 在日常生活中對弱小社羣傾



心相助, 對受難者施以援手, 以至在緊急關頭不顧一



己的利益, 以至安危, 救人於水火之中.  腦友們請勿誤



會, 我無意在此說教, 我只是將自已最真實的想法掏



出來和大家分享: 我記得童年時家庭環境不怎麼樣好,



但偶然也有些親戚朋友上我家借錢, 只要數目不大,



父親一般都不會讓人空手而回.  我還記得他常常掛在



口邊的一句話: “今日我借你, 聽日你借我, 使乜計較



咁多”.  他不是俠士, 但他在力能所及的範圍下的豪



爽, 不啻是另類的俠氣 (不要忘記他的家累可絕對不



比別人輕).  其實說“今日我借你, 聽日你借我”不是



空話, 記憶中父親因為要攪生意, 也曾試過向一些環



境較好的親戚借錢, 但那卻是一次頗為難堪的經驗,



借用我老媽的說法是 ”冇得翻轉頭”.


 


 



似乎有點離題了, 還是回到我們今天的題目 ”俠氣”



罷.  其實, 誰不知道, 那時候我們有的是濃厚的人情



味, 相對稀鬆的社會架構, 今天倒過來是有太完備的



制度, 但換來的是太淡薄的人情.  我想盲從制度是現



代社會的通病, 其最大的後遺症是讓我們喪失了人性



本能該是救死扶傷的基因.  不知道腦友們還記否前年



曾發生過的兩樁事件: 一位老伯在明愛醫院的大門口



前病發, 其兒子跑進醫院的接待處求助, 接待員竟著



他打999召喚救護車; 另一樁則是一名老婦不慎在康文



署管轄下的水池旁暈倒, 一頭倒在不足一呎深的池



水裏.  康文署管理員不單只不立即救人, 尋且以程序



理由阻止途人施以援手.  兩樁事件中的當事人都不幸



離世, 而事情循例經過連番追究, 研討, 道歉後一例是



告一段落, 但兩條寶貴生命卻因此而失去了. 


 


 



我並不打算在此深究誰該負責, 但讓我想不通的是:



當眼前有人命在旦夕時, 腦海裡的第一個反應不是救



人的嗎? 為甚麼竟然仍可以如此”理性” 地想到應跟



指引辦事? 我想其時他們的考慮是 ”如果我不跟指引



做, 可能會導至我受責難, 以至被辭退”.  這便是制度



可怕之處, 它可使人泯滅了對生命珍視的本性, 也理



所當然地使這個失誤在某個程度下合理化 (因為”指



引如是說”, 我只是按本子辦事).  意外發生後, 有關



部門免不得做一番撿討, 然後公佈一系列措來改善系



統, 說穿了不過是以新一套指引代替舊指引而已.  不



要誤會我憤世嫉俗若此, 現今世界無處無制度, 普天



之下莫非系統, 那能免得了?  但, 最好, 最完備的制度,



負責和操作者若沒有 ”心”, 悲劇和問題始終仍是要



重演的.  與其完善系統, 倒不如重塑人心.  我知道這



又是一番痴人說夢, 但請不要忘記制度是為人所設計,



所操作.  人若無心, 制度何 ”完善”之有?


 


 



假若說個別負責人對因意外而處於困境的危難者吝於



援手是制度使然的冷漠, 那末, 廣大羣衆對被作奸犯



科分子欺壓和蹂躪的苦難者視而不見則使人感到寒透



入骨的恐佈.  前幾年江西黑磚窯事件中, 所揭發出來



的內幕令人髮指.  拐帶孩子, 把他們禁錮在不見天日



的磚窯裡, 逼使孩子們不分日夜地工作的匪徒固然可



惡可恨, 但使人更為憤怒的是, 原來居住在黑磚窯附



近的村民對這個情况都心知肚明, 但多年下來竟無一



人挺身而出, 為解救這些無辜被拐帶, 虐待的小孩子



發聲, 舉報匪徒的罪行.  我當然明白這些村民的顧慮;



他們住在黑磚窯的周圍, 而犯罪集團在這些偏僻地區



一般都隻手遮天, 要主持正義或許要付出代價.  但想



像一下, 住在黑磚窯附近的人少說也有成千上萬, 就



沒有一個人仗著俠氣, 不計一已的安危利益, 走出來,



豁出去, 救救孩子?  他們平日都可吃得香, 晚上都可



睡得酣, 能不發惡夢嗎?


 


 



早陣子看了李楊的 ”盲山”, 感覺是悚然驚心的.  盲



山是一齣電影, 也是一個個真實故事的濃縮.  盲山說



的是一個大學剛畢業的女生被騙到農村給賣了.   她



跟村民解釋自已被拐帶, 但其實村民也是被騙用錢把



她買回來, 又怎肯把她放走? 於是那個丈夫索性強姦



了她, 希望她早些懷孕, 如此她便無處可走.  她為了逃



走, 不惜勾搭上丈夫的表弟, 一心以為他能救她走, 後



來姦情東窗事發, 那個在村內唯一上過高中的知識份



子 (丈夫的表弟) 竟棄她而去.  她知道逃走需要錢, 甚



至不惜用身體向士多老闆換來四十元作路費.   她一



次又一次逃走, 但即使逃到城鎮, 只要那個男人追到



來, 自稱是她丈夫, 路人便隨他們把她抓回去, 沒有人



聽她流著淚的哀告.


 


 


 


後來她真的懷孕了, 並生下個男嬰.  她不斷托人寄信



回家, 但每一封都給她丈夫收起, 終於村裡一位小男



孩幫她把信帶到城外寄, 她父親帶著公安來救她, 但



村民仍不肯放她走, 最後連公安和她爸爸都沒辦法而


 


不得不放棄拯救行動.  電影的結局是; 她吸一口氣拿



起把刀朝自稱她丈夫的男人的頭劈下去. 


 


 


如此具爭議性的電影, 不同的人會對內容有各自的詮



釋, 譬如電影中那座村莊便可視為是整個社會的縮影,



而村莊裏面的人如此恣意妄為的欺壓婦女, 是人性的



泯滅, 還是貧困社會/無知識者理所當然的行為? 男



尊女卑的傳統觀念、社會經濟發展不均, 凡此種種因



素腐蝕人性, 從而制做出這樣那樣問題:販賣婦女、



詐欺、暴力等.  身處在這樣社會的被壓逼者, 又該如



何掙扎求生?


 


 



但我更著意其中一個並不太起眼, 卻貫穿整套電影的



意念 -盲山中的盲.  對於女主角來說, 村莊是她的監



獄, 而村內每個人都是拐帶, 禁錮她的共犯.  她的 ”



丈夫” 花錢把她買回來當老婆, 大伙兒打從心裏面認



同這項交易 (也許左鄰右舍的 ”老婆” 也是用這種



方法買回來的), 因此村民必需相互照應, 以防買來的



老婆出逃出, 這便是盲山中的第一重盲; 當多數人都



以個人利益為依歸時, 同情, 幫助受壓逼者的人便成



了異類, 而那大多數則順理成章地成為合理的正常建



制體 (這讓我想起尤金.尤涅斯科的經典荒誕劇《犀



牛》).


 


 



由於村委會的負責人, 抑或是郵差、雜貨店老闆、司



機等人, 彼此都是 ”一條村的人”, 大家都會相互照



應, 形成一張巨大的關係網, 將女主角重重圍住.  女主


 


角不斷地找機會逃跑, 卻一次又一次地被抓回來, 無



論她如何呼救, 只要那男人宣稱 “她是我老婆”, 旁



人都撒手不管.  這是盲山中的第二重盲, 也是最可怕



的 ”羣衆盲”; 他們盲在冷漠, 盲在不願意切身處地



為人著想.  每個人都不願沾麻煩, 都在抱著多一事不



如少一事的心態.  電影中群山環拱, 感覺就像是世外



桃源, 而鄉下人一向予人以純樸的印象, 但他們的思



想行為卻是如此陰暗.  這種盲, 正如我所說的, 漠視別



人的苦難, 不願意施以援手, 那是心理上的殘障, 跟瞎



(生理上的看不見) 同是缺陷.


 


 



“盲山” 使我想起另一齣不論在內容和風格都截然



不同的電影; 艾倫‧帕克 (Alan Parker) 的 ”烈血暴潮



(Mississippi Burning)”.   電影大意說1964年6月, 三K



黨黨徒在美國密西西比州劫持了一輛載有三名黑人民



權主義者的車, 從此他們三人便失去蹤影.  為追尋他



們的下落, 聯邦調查局派來兩名調查員 - 艾倫‧沃得



( William Dafoe飾演) 和魯珀特‧安德森( Gene



Hackman飾演).  然而調查工作進展困難重重, 無論白


 


人或黑人都不對他們說實話.  沃德決定派海軍後備隊



參加搜索行動, 而當地的三K黨則以襲擊黑人和火燒


 


教堂作為回應.  事實上小鎮的副鎮長皮爾(Brad



Dourif飾演) 本身就是個三K黨徒, 他是個粗魯的南方



人, 經常虐打自已嬌小的妻子.  痛苦的皮爾太太 (



Frances McDormand飾演) 情不自禁地愛上了同情她的



安德森.  安德森敏銳地嗅出皮爾太太可能是個關鍵的



知情者, 終於從她的身上一打開缺口,  FBI不但找到了



遭到槍殺的三個黑人民權主義者的屍體, 而且發現歷



年以來眾多失蹤的黑人的屍骨, 從而將兇徒繩之以法. 



順帶一提這次事件在民權運動史上有著特殊意義;  它



促使President Johnson (詹森總統) 推行並通過1964年



的Civil Rights (民權法案). 


 


 



跟盲山不同, 烈血暴潮拍得比前者更簡潔明快, 劇力



也較澎湃, 可能這是因為電影是描述種族問題, 導演



可以用更強烈戲劇矛盾手法去拍攝電影 ( 當然荷李活



電影有商業因素要考慮); 譬如說 Gene Hackman飾演



的老差骨善於運用靈活的手段處理複雜的形勢 ( 代表



的是人際取向的經驗準則);而William Dafoe則飾演



一板一眼按章辦事的典型調查員 (代表的是學院派的



科學辦案精神), 兩人之間因性格差異而激發出連場精



彩的對手戲.  此外本片出色的鏡頭調度也將美國南方



的熾熱氣氛烘托得山雨欲來風滿樓, 讓人的心也隨之



而沉重起來.


 


 



《烈血暴潮》中有一幕讓我印象至深, 那既不是



William Dafoe和Gene Hackman在辦案過程使當地的黑



人受到更多的威嚇與報復, Gene Hackman先不正面反



擊, 反而採迂迴的心戰策略, 之後運用類似以暴制暴



的方式破案, 這段拍得甚是精彩.  亦不是電影尾段破



案拉人的大快人心, 而是Gene Hackman在片中向



William Dafoe講了一個爛gag, 而我這個網誌之所提及



《烈血暴潮》, 其實是源於這個爛gag.  此話怎說? 且



讓我細細道來.  電影中段兩人閒談, Gene Hackman 問



William Dafoe  “What has 4 eyes that cannot see?”



(中文直譯是 “什麼東西有4隻眼睛卻看不到?”),



謎底是: Mississippi (密西西比州).  原來他在玩諧音



(euphony), 英文的”i”和”eye”發音相近,



“Mississippi” 一字有四個i字, 而Mississippi是個州



份, 不是動物, 當然看不見.  雖說是爛gag, 但這中間卻



另有一層深意, 兩人在辦案期間, 面對的是執法人員



(警察) 的阻撓、居民的冷嘲熱諷以及白人至上種族主



義的三K黨黨徒的暴力相向; 即使是那些備受壓迫歧



視的黑人們, 也個個噤若寒蟬, 不敢與兩位探員交談,



深恐受到報復.  正因如此, 即使密西西比州有很多



eyes ( 整個州有這麽多人, 當然有很多雙眼睛了), 卻



無人敢於挺身而出, 維護正義, 反而選擇視而不見, 聽



而不聞.  這正是人性最可悲, 最黑暗之處. 編導們想通



過Hackman這個爛gag帶出以下這樣的一個訊息: 對不


 


義的事視而不見, 充耳不聞的人, 其作惡等量於那些



為非作歹的壞人.


 


 



其實以粗畧的人性善/惡論看人, 好人與壞人大約各佔



總數的10%, 其餘的80%可歸類為中庸派; 既無心向善,



亦不會作惡 ( 請別問我上述數字是如何推斷出來, 權



且當這是個唯心的忖度罷),  但時代變遷, 這大多數派



因客觀環境, 人心趨向, 以及前饋等因素, 而越趨冷漠,



自我, 對生命只作蜻蜓點水式的體會, 對周遭的人和



事則失卻熱誠.  不錯, 時代正急促進步, 資訊發達好像



使我們與社會的距離拉近了.  但請不要忘記, 那是隔



著螢光幕的接觸; 不管那是手機和電腦的屏幕, 或者



是電視機的螢光幕, 其實那是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儘管高清技術可以讓我們連主角臉上的雀斑都看得清



清楚楚, 但那終究是冷冰冰的Pixels (像素). 


 


 



在網絡世界中我們無法得知隱藏在網絡的另一端的人



在想甚麼, 真正的感情又如何, 久而久之我們自已亦



迷失在這個似近實遠的世界內, 成為衆多面目模糊的



網民之一, 不需, 也不懂動感情, 真意.  這個感覺有點



像我們的尾巴退化( 進化? ) 成為尾龍骨般, 我們與生



俱來的感覺與料 ( Sense date, 借用羅素的說法), 失卻



了體貼心, 同情心, 愛心.  只怕, 再過這麽幾十年, 當



文明和科技的發展臻至至極, 我們很可能喪失感染,



以及被感染的能力, 因為這不單需要投入生活, 而且



還需要在過程中, 細味別人的困苦.  只有設身處地的



去體驗, 才能成就已身的澈悟, 更重要的是; 才不會成



為集體失明的一分子.


 


 



“塵世如潮人如水, 只歎江湖幾人回”.  俠客不再, 情



結猶存.  對無法實現的希望, 惟有把它當作信仰.


 


 

25 則留言:

  1. 我同意閣下的分析,但亦認為只說出了一半的現實。現實的全像是: 有能力幫助別人的,往往傾向於過度的審慎與計度,甚至如閣下所言,變得冷漠和自私。 但另一方面,很多沒有能力的人(那些甚至連自己生活也管不了的所謂憤青),卻過多正義感和俠氣,好管閒事(皇后碼頭、菜園村、高鐵之類),濫施衝擊,不鬧得滿城風雨,誓不罷休,最後則任何人俱沒有得益。這方面,淺見認為更是今天香港社會最大的憂患。 閣下可覺得以下人等具有可貴的「江湖俠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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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甚麼叫做「義憤填膺」、「江湖俠氣」,不妨看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TWQTr1W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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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Most HK's eunuchs are voluntary castrated, what can we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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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社會其實很是覆雜 管又吾係 吾管又吾係 小板管理隊 的確很討壓 犯不著好似捉賊咁樣動粗 對待老人家 我都玩過小犯 其實都係吸收下社會經驗姐 又吾係滾油熱水 駛吾駛凶神惡殺 其實有好多考吾到警察的 都會加入小反管理隊 滿足其捉人的欲望 正一卜街 真係好想打七佢 當然 也有好多小反 好黑人憎 更有些是黑社會 操控 班小反隊又吾敢捉 正癈柴 旺角成日有人公然賣番板 佢又理吾到 捉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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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俠客已隨仙鶴去 此地空餘按章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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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你以上所講的故事, 係別人的故事~! 但發生在我親身在眼到的, 都可有不小~! 故事1) 在多年以前, 我去中國旅行時見到的. 那天, 我們的旅行團在酒店食過早餐後, 就乘旅遊巴士出發去旅遊景點, 巴士一出酒店就向左轉, 行一條人多車多的行車路, 而在行人路上, 見到一個剛被車子撞到的行人, 有三個人上前幫手, 因為我們是旅行團, 所以無理會就繼續行程. 去完多個景點及午餐後, 回去酒店已經差不多七時, 但見到早上被車子撞到的那個人, 還是倒在地上, 已經沒有生命的氣息了~! 所有團友大感其怪, 後來導遊跟我們說, 無人會理會這種事程的~! 因為不想被誤以為係自己撞到他, 所以無人會救他的~! 還有, 你送他去醫院急救, 你要先附費才有得救他~! 那有人會這麼笨? 其中有團友問, 見有三個人上前幫手? 導遊說:那三個人是上前看看, 倒地的人有無值錢的東西? 有就拿走他~! 聽知後心感疑惑, 怎會這樣做? 故事2) 發生在SARS肆虐香港的期間, 我在街上見到對面行人路, 一個婆婆跌在地上, 身旁的路人無一個上前幫助, 多數人還立即走開, 絲絲細語地說: 快些離開, 不知道是否SARS? 快些走~! 我立即過去馬路想扶起婆婆, 不過已經有一個中年婦人, 在詢問婆婆程況? 我上前問有什麼可以幫手? 婆婆說無事要離開, 但中年婦人說: 已經報警, 等救傷車來, 幫妳撿查身體後, 無事才離開. 好快救傷車就來到, 送婆婆上車後, 就跟救援人員交代事程, 就目送救傷車離去. 我也同那婦人講再見~! 心想, 香港還有好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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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故事3) 我在灣仔電腦城, 經過一間電腦舖, 見一個女士和一個小朋友, 在詢問組裝電腦的問題? 我聽到個女士跟店員說, 因為小朋友學校要學習電腦, 所以需要買一部電腦給他用. 那個店員就介紹那些, 過時和效能很低的型號給她, 我見到她將會被騙, 就出聲跟她講, 說給她知那些產品效能很低~! 個店員問那個女士, 是否識得我? 她當然說不識得我~! 還跟我講: 我買電腦關你咩事? 個店員就即時用粗囗講, 關你X事, 再問候我個母親~! 在店舖內後面再走多一個男人出來, 那時我當然即刻離開~! 回家上網公告給好友和網友知, 店舖名和地址. 過了不久店舖就改名, 和轉去298電腦特區. 以上的3故事, 第1個故事可以話係, 內地先會有, 在香港是不會發生~! 第2個故事是在香港發生? 所有人都害怕被SARS毒病, 怕像黑死病那樣, 所以才會這樣~! 第3個故事係因為, 人的知識不足, 我又無足夠的能力去幫助, 她又不相信我~! 所以無能維力~! 所以未必有俠義心腸, 就能像大俠去幫助別人~! 不是人人都會多謝你的幫助, 他還會想到你想欺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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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洋洋萬字,如能隔行編寫,更能方便我等老花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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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老街坊:昨晚因一時心急回應,沒有好好想清楚,岔開了話題,不好意思。今夜重看了一遍,茲分三點回應如下。如有不對之處,歡迎指正。
    1 . 大作以「路見不平,挺身而出」解釋何謂「俠氣風範」,又慨歎「這種 『 事不關己,己不勞心 』 的反應該是現今社會的主流價值觀罷」。我的淺見,前者從來不是中國傳統社會與文化的主流思想,後者亦不是現今社會才有的現象,自古已如此。



      中國傳統文化中最重俠氣的是以「兼愛」為宗旨的先秦墨家,所謂摩頂放踵,利濟天下,赴人急難,多有犧牲,演變而為秦漢社會的「任俠」,最後經統治者的屠殺與鎮壓,自此退出歷史主流舞台。此後的社會價值觀,基本上都是儒家思想強調的那種「等差之愛」。在資源相對貧乏的環境裏,大家一定是先照顧自己身邊的人。



      試打開《增廣賢文》,這是一部明、清以來的十分流行的兒童啟蒙讀物(足版的《通勝》有附載)。由於閱讀的對象是販夫走卒,與一般的農家子弟,絕對可以反映民間社會的價值觀。書中一方面會有「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錢財如糞土,仁義值千金」、「濟人須濟急時無」之類的勸勉語(教我們不要太冷血),但更多的卻是「是非只為多開口,煩惱皆因強出頭」、「見事莫說,問事不知。閒事休管,無事早歸」、「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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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 . 中國人的社會,雖然是奉行「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原則,但不能簡單地用一句「自私」或「冷漠」來概括。相反,它是一個「人情味」十分濃郁的社會。套用金耀基教授的說話,傳統中國人是極富人情味,但卻極缺乏公德心。這種性格,註定是「一盆散沙」,你不能奢望他們會「對不認識的陌生人都予以寄予無私的同情心,進而施以援手」。最重要者,所謂的「人情味」,只局限於自己的親朋戚友,身邊的人。



      我無意冒犯,但試想,假若當日登門求助者,乃「三九唔識七之輩」,令尊翁還會不會「一般都不會讓人空手而回」那樣慷慨仗義呢?真的是「今日我借你,
    聽日你借我,使乜計較咁多」嗎?從石硤尾大火,歷六一八雨災,類似的籌款場合,敢問府上捐獻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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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3 .  單就「人情冷暖」一點看,我相當懷疑,今天香港社會,是否真的較幾十年前為差。吳楚帆「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那金句,真是五、六十年代香港社會的另類潛規則嗎?抑或只是理想的口號宣傳呢?所謂「幫得就幫,多個人多雙筷,左鄰右里,無計嘅」云云,會否都是過度美化之詞?

       眾所周知,「禮義生於富足」、「衣食足然後知榮辱」。在物質相對匱乏的年代,人性容易被扭曲,善心愈難顯露。相反,經濟繁榮,大家豐衣足食,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我有位朋友,去年竟花了幾千塊錢,替流浪狗看醫生。這種事情,五六十年代會出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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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講得好好「仗義每多屠狗輩」,
    好多時覺得現代人讀咁多書都唔知學到D乜;
    簡單講講,巴士地鐵個個一上車便爭位座,
    見到有需要人仕便當睇唔到,辦訓覺,
    有時都唔知呢個社會點解會變成咁,
    況似自私自利才是生活上值得推崇的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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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可能要按兩次 enter 才可以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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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very well written. keep it up. would love to see your opinion on the current news trend as well. like why stanley ho's heritance is at the front page while Egypt's riot are only tiny cove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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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香港人普遍各地自掃門前雪,資本主義下,各人先顧自身的利益,怕麻煩是本性,會替別人出頭的不多,我看到不平事會出聲,有時會被人認為多管閒事~~香港人普遍各地自掃門前雪,資本主義下,各人先顧自身的利益,怕麻煩是本性,會替別人出頭的不多,我看到不平事會出聲,有時會被人認為多管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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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It is inspiring. Thanks as always. I wish you a Happy New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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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sorry. i realised u have already post something related to that. in fact i have made a comment there too... sorry i couldn't delete my comment in yahoo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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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世態炎涼,人性涼薄。親人之間亦會互相傾軋,何況係一個素未生平的外人。 做好事不望回報的大有人在,執法人員 ,苦了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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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當眼見人人自保,罔顧維護公義的社會責任,致令邪惡勢力有恃無恐,身為仍未埋沒良心的少數分子,卻又未能改弦易轍於一時,又可以做些什麼?
    內地一位文人,於多年前手機仍未普遍採用之時,在公交車上親睹持刀匪徒,逐一打劫車上乘車。當時車上有一位警察,但在過程中,警察、司機、售票員皆視若無睹。那位文人把整件案情筆錄下來,交給報社。當這件事見報後,引起有關部門注意,歹徒最終繩之以法。詳細內容請參考以下連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9db2b0100fl6s.html
    在維護公義與自保之間,一時難於取捨時,還可以選擇在安全情況下略盡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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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Hi Sai Wan Yau, I read the passage for 3 times. I definitely agreed your point of view. 而家 d 人真的比 50-70’S 『 涼薄』 , 是不爭的事實 , 您看看現在與 ” 鄰居 ” 的關係便知 , 已聽唔到 d 人說『遠親不如近鄰』好耐了 ! 想不到生活質素高了 , 人性質素反而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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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可能要按兩次 enter 才可以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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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環的黃金歲月 2011-02-02 01:35
    Thank you for your reminder, I have in fact tried this technique, but it still didnt work~~
    --------------------- 嘗試用 "shift+enter",可以確實 "開始分行" 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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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非常無奈, "俠義精神"恐怕己成為歷史名詞。 當大部份人都專注"有無著數"的年代, 冀望仍有人為陌生人仗義執言或伸出援手的想法, 很不幸、但是事實, 乃不切實際。真懷念以前獅子山下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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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如果一個社會有制度,包括法制,福利利度,社會流動制度都是建全的,我是樂意見到社會上沒有俠義精神的。再看看Robin Hood,外國人會用作電影提材,旅遊景點,又或者是商品之一,很少人會說英國需要這類人出現來打救英國社會的不景氣。英國是個千瘡百孔的褪色帝國,可是 在法制和社會制度上都暫能不致出亂子。 至於袓國的事,我曾經推說是因為文革的影響,可是有些前輩都反對我這個觀點,說事情己經過去幾十年了,怎會影響至今。聽說從前的大陸的人都很純 良,都不愛爭鬥(有順民才有暴君喲),都是有愛心的,可是一次又一次的政治欺詐,由上而下的謊言,令人心都變了,變得不再單純,都為自己著想,為自己的生 活和生命打算,從前中國人說的儒家思想,甚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都不再存在了(大家都明白為何祖國近年又再重提儒家文化吧)這是沒有法制和沒有Robin Hood的後果。 從這個看法去想,有趣但可悲的情況就會出現:一個沒有法制的地方,俠義精神又不會存在,但有法制又建全的國家,俠 義精神又會個每個人心目中表現出來的,看看白人社會的街頭示威,很多都不是和本身個人都切身關係的,這些人就會被別人指為‘好管閒事’之徒。對,在外國有 很多這類的人,在公共地方有人爭執都會做和事佬,在公交有人受傷暈倒又會上前協力(這是數天前在往澳門的船親眼目睹的事),外國人自少己經被注入了這個基 因,就形成了社會制度的形成,不是靠一個人/一班人去構想出來。 前文有回應的從社會階層分析這話題,我就是嘗試從中西文化去思想當中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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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想不到這個話題在這裡有那麼多人回應,的確這是個很少人提起的問題,問題是,在不同的地方,俠氣精神都有存在的角式和問題,以上的回應都只能說出事實的一
    部份﹣﹣包括我的看法,都只是當中的一小部份。
    現在很多人都會說春秋戰國時代是最具人性和俠義精神的時代,當中亦包括一些儒家思想,當然那是有別於現代經過千百年修訂的儒家文化。那時社會動
    盪,戰爭頻繁,周室己經沒有威信,俠義之仕出來,為的不是自己,而是抱有一些不為自己益處的價值,我相信當時都不是個個人會認同,就像是有人會認為徐伯是
    多事一樣。
    後來社會變得多元化,價值觀不同,都市化出現,很多事都有制度建立了(不論那制度是不是被多數人認識同),俠義精神會被法制比下去,我相信不論香
    港社會有多改變,大家都認同有好的司法制度是很重要吧?就以上面提過的案例,若論情論理,小販管理隊拉無牌小販是沒有錯的,就算是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嫗,在
    法制上跟Amina Mariam Bokhary都沒有分別,這是法律,也是前線人員的責任。
    可是這不是說老婦就有罪,小販管理隊就做得最好,其實所謂俠義精神,不是從法官的判案結果看的見嗎?我相信這不是法官必然的做法,更不是因為傳媒
    壓力所然的,各位會見到香港很多案件,若是沒有一個收費貴又好的大律師,最後都會判敗;相反若有一個聰明的律師為有錢人打官司,不但會無罪,反而可判政府敗訴(只是個人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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