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網誌一向都只寫一些與懷舊和童年有關的人和事, 但今次我想來一次例外, 談一下(其實是宣洩)自己對現今傳媒 (主要是報章雜誌) 在新聞處理的手法和文字使用的感受.
說實話, 多年前伊始我已對坊間的報章周刋的報導手法很不以為然 (以社會科學的語言來說便是公信力高). 不知道從甚麽時候開始, 我們一向專重的傳媒工作者淪落到這個地步了? 為甚麼一個富商的女朋友生孩子可以連續幾天霸佔著頭條, 而前玉女歌星的男朋友夜蒲又與大眾何干, 何需如此大肆報導? 我真的不明白, 為何大部份的主流傳媒對這些所謂的新聞 (其實充其量只能算是八卦話題) 都如蟻附羶的一窩蜂地追訪, 而我們則被逼每天追看著事態的發展.
我當然知道傳媒嗜血的本性, 最喜歡的是[死人塌樓]. 問題是, 在今日香港如此畸型的傳媒生態, 激烈的競爭將新聞娛樂化已成了可逆轉的潮流, 且有越演越烈的趨勢; 於是管事實的真相抑或事情的輕重如何, 傳媒都用掏糞坑的追訪方式去挖掘富商/名人的私隱, 然後加以十二分的煽情去報導, 其取態既公正也專業. 之所如此是因為報章/周刋的決策者相信只有如此才可以將新聞做大, 才可以提升報章周刋的銷售; 然而這種三分顏色上大紅的做新聞的手法, 卻戮破了新聞從業員(如果我們仍統稱這些報章周刊的僱員為新聞從業員的話, 否則的話我又想不到該如何稱呼他們) 的底線, 即以專業操守作客觀報導和純以煽情的手法渲染新聞來剌激銷路的分水嶺.
令人沮喪的是, 現今的傳媒界奉後者為經營手法的金科玉律, 於是報章周刋的新聞內容便成了[SUPPLY SIDE ECONOMY], 不管你喜歡與否, 都得硬啃這些無聊頂透的新聞(從傳媒的運作原則而言, 名人辛秘與大衆的利益和知情權何干?). 更嚴重的是, 編寫這些新聞的取向和價值觀大有問題, 對思想正在發軔的青年來說簡直是滲滿了三聚氰胺.且用上述的例子來做個詮辭, 前玉女歌星男友夜蒲的放浪行徑給狗仔隊攝入鏡頭, 即被傳媒[義正嚴詞]地冠以[世紀賤男]的惡名, 先不論這世上唯一可以因為這件事而怪罪於他的只有他女朋友一人, 即使以事論事, 為何個別城中富豪換女朋友如走馬看花的, 尋且更誕下愛情結晶品, 怎麽又不見傳媒作任何道德性的批判? 說到底, 這是選擇性的雙重標準, 傳媒惟恐被財雄勢大的富豪狀告而己. 我無意在此作任何道德性的評論, 舉上述例子只是想說明一個事實, 新聞取態被市場牽著鼻子走可以做成很荒謬的效果.
說到底, 我從來對只有報導死人塌樓/名人辛秘才會吸引讀者這個新聞剪裁取向抱有非常大的懷疑態度. 說一句外行話, 我認為好人好事其實也該有很大的市場 (只要是 “遵命編輯”便成), 為甚麼我們的報章硬是要充斥著負面新聞? 幾個月前, 有些報章[破例]地報導何文田有個熟食檔的老板為長者提供免費粥麵, 一時間使他成了短暫的城中名人. 我自己沒有去幫襯過, 但朋友當中原來有不少曾經特意去探訪/捐錢支持他, 有些甚至帶小朋友去親身感受這種在香港快要失傳的守望相助的精神. 大衆之所以知道香港有這末一個默默地為社會去增添一些正能量的人, 就是來自報章的報導? 誰說好人好事沒有市場? 這件事說明了好人好事, 只要加上適度的包裝, 也可以引起讀者的興趣, 從而剌激銷路. 不單如此, 更重要的是, 這是一個移風易俗的工程, 報導好事使讀者們取得正面的訊息; 做好事未必有好報, 但起碼在社會上將會取得認同 , 表揚 (可笑嗎?如此顯而易見的道理在今日的世界竟需要[特此闡明]).
促使我寫這篇網誌的[引爆點]是前些時經過便利店, 看到某周利刋的標題是[還XX(某富商女朋友)清白, XX(某富商)賜姓]. 我愣了一會才看懂了其中的意思, 那是說早 前某富商女朋友產子, 現在才得到富商承認其子/女(?)的地位, 可以冠以富商的姓氏. 我無意在此對事件的本身作任何的評論, 畢竟這是私人的事情. 使我接受不了的是, 從甚麼時候開始, 明/歌星和富豪被捧上了皇帝的御座? 舉例來說, 明/歌星和富豪的髮型師是[御用髮型師], 而富豪們的行動則是[賜予], 如此一來 他/她們實際上是被傳媒帝皇化了. 我明白這些用詞是想加深事情的戲劇性(或者加重當事人的重要性), 但與此同時卻製做了反效果. 我無法得知當事人(即被封為“御用”或被” 賜予”者)的感受, 他們或許會歡喜, 或許會不高興, 但作為讀者和公衆來說, 便有著被貶低了的感覺. 也許你會說我是太敏感了, 但這是我確然的感受. 傳媒潛意識上的媚富心態, 把大衆社會無緣無故地矮化了, 其結果是置讀者於明/歌星和富豪之下, 成了他/她們的臣民, 這是使我感到不舒服的原因.
與上述的情況剛好相反, 傳媒的另一種語言暴力是將自己凌架在當事人之上, 然後恣意批評他/們的私生活. 自狗仔隊風氣盛行以後, 其濫殤是把被追訪者赤裸裸地放在文字的鎂光燈下, 其一舉一動, 一言一語都具體而微的暴露在人前, 於是不管報導當事人與異性蒲吧, 抑或聯羣結隊的出埠, 一律被冠以[斷正], [踢爆]等諸如此類的動詞. 這種以揭秘的方式去吸引讀者的注意力, 從而增加銷量的手法在行內已成時尚, 見怪怪. 問題是, 傳媒的用語越來越暴力,把自己置於當事人之上, 某程度上也綁架了讀者, 使我們不知不覺地成了任意窺秘的同謀, 並處於道德高地, 恣意批評別人的旁觀者. 不要小看了這些語言的潛在影響力, 它其實逐漸地蠶食了我們客觀和自我反省能力, 最終有可能成為了思想上的電車男.
我暸解時代不斷在變動, 每個年代都有其特色, 所以我絕不反對潮語, 那是代表該段日子的獨特印記, 如近期大熱的[屈機], [O嘴]等, 這和70年代的 [係咁先, 唔係乜亞] 或者80年代的 [咪嚇亞叔] 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都是用來表達那個年代的感覺和事物的語言; 我想重申的觀點是: 不管傳媒的工作者喜歡和接受與否, 他們其實肩負著社會的責任, 因此在運作上(包括了上述所談及的新聞剪裁, 切入角度以及報導用語等) 都應該有其基本的底線, 那便是: 對當事人予以應有的尊重, 對讀者大衆負責任, 使有關的報導引致良的效果. 我知道這些說法過時, 所呼籲的也近乎於天方夜譚, 但說出來, 卻如骨鯁在喉, 吐不快, 這番話算是我對現今傳媒生態的個人的反饋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