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談談一個幾近絕跡的品性;不計較和忍讓.
前兩天在地鐵目睹了一場MMA,涉事雙方看上去都不是老粗,兩人都穿得斯斯文文,其中一人尋且西裝畢挺,起因我不太清楚,大概應該是其中一人的背包碰撞到另外一人,起初撞到人那一位都已經向對方道歉,但被撞的人仍然不依不饒,破口大罵,終於讓碰撞者按捺不住,反唇相稽,雙方初生口角,繼而動武,最後仍是被旁觀者勸止,其中一人悻悻然在下一個站下車,終止了這場鬧劇。事後,同行者都在評論,是否城市人承受的生活壓力太大,積聚成情緒抑鬱,這個炸彈便因輕微的頂撞便爆發出來?但我卻有另一番體會。
為什麼我突然做了現場記者?因為我覺得,現代人(相信不限於香港人)越來越對自己些微的所謂自尊,利益,以至權利,看得比天還要大,小至一個關愛座的位置,或者在餐廳被侍應愛理不理的態度激怒,以致稍為大焉者;譬如輕微的碰撞,或者只是在巴士上講電話的聲浪較大,都會釀成言語甚至肢體上面的衝突。我還記得,六,七十年代的時候,當然不缺街頭言語以及肢體衝突,但說得比較坦率一點,那多數都是一些市井之徒的日常;童年的時候我住在西環,那些魚市場的工人,以及從躉船搬米往貨倉的咕喱,便經常與人吵架甚至打架,說句不好聽的話,他們的教育水平比較低,加上長期受到生活的壓逼,所以脾氣才會比較暴躁,這倒是可以理解,然而我鮮有在大街大巷,或者在交通工具上碰見一般人在吵架甚至動手。這不單只是教育問題,相信還涉及當時的背景和家庭教育。你也許會問,六七十年代教育還沒有今天普遍,難道那時候的人的教育水準比今天還要高嗎?事實是,我想那時候的人比較克制,主要原因是社會風氣和家庭教育,那時候的人不多不少都抱着得饒人處且饒人,凡事都要留一線,不要去到太盡的心態。中國傳統家教中,老一輩都會教導後輩,做人要謙恭禮讓,骨子裏面的意思便是人要內斂,沉穩(商台前老闆何佐芝有句名言:話到口中留半句,理從是處讓三分,便是這種精神的精髓)。我還記得老媽子經常提醒我們說;得人恩果千年記,閑時莫說他人非,還有一句便是「眾埞莫企」,意思是我們這些小孩子,不要惹是生非,潔身自保。 這個說法從負面的觀感來說,可以被視為冷漠,遇事袖手旁觀,但從正面的角度看來,又可以被理解為不主動生事,不惹事非,盡量與人為善。
寫到這裏我忽然想起這樣一個故事:清朝名臣張廷玉的父親張英在朝中做大官,故鄉裏面的家人卻因為要擴建祖屋,與鄰居爭三尺寬的宅地,寫信向張英告狀,希望他以權勢壓人,讓對方退讓。 張英僅以短短28字回應,平息了這場紛爭。 他回信道;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不愧是當朝宰相,肚內堪可撐船,但這亦從側面反映,老派人的美德,便是不計較,不欺壓,凡事退讓三分,盡量將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大家都退讓,便能造成雙贏的局面。
然而今天的世界,卻又是另外一番光景。 互聯網的發達,更將這個問題推向至極。 現在的情況是人人都巴不得將小事化大,大事化成危機。 不少網絡上面的KOL,為了博取眼球,流量,不單止不惜將一些微末的事無限放大,有些甚至會無中生有,把好好一個人誣蔑成為壞人,好讓他可以帶起風向,享受着受人注目的光采,當然亦可從中獲利,而旁觀者(鍵盤俠)亦隨之而起哄,情況若失控,搞不好還會釀成悲劇,這便是今日網絡的畸形生態. 更有甚者,有些人在網中只要看到和自己悖逆的言論,便會勃然大怒,奮起攻擊,從而引起網絡罵戰,絮絮不休。 這些爭拗可謂完全沒有必要;你贊成我的說法固然好,即使不贊同,亦可當作沒看過,一笑而過,不上此心間,何苦苦相逼,冤冤相報。都是那句老話,為一個從未謀面的陌生人,一句不相干的話而大動肝火,值得嗎?
網絡世界如此,現實世界又怎能獨善其身?於是我們經常可見到人們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吵,各不相讓,究其原因,都是因為他們太執着於自己的所謂權益,尊嚴。這陣子我在各大視頻網站經常看到,有些老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喝叱別人起身讓座給他們,彷彿年紀便是一張可以橫行天下的名片,別人讓座予他們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他們卻沒有想過;讓座固然是個美德,但大前提是出於社會對弱勢社群(老幼孕殘)的照顧和憐憫。 這是出於愛心,讓座與否純屬自願,並沒有法律的必然性,某些老人卻以道德綁架別人,將別人的好意當作成為理所當然,久而久之,社會便有這樣的質疑,所謂關愛座,是必須還是自願(更有甚者,有些老人強迫別人讓出的,甚至不是關愛座)。話題是越扯越遠了,我提出上述這個例子,其實只是冰山一角。隨着社會日趨發達,人們對自我權益的認知漸趨成熟,竟衍生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問題,那便是利我主義的氾濫,凡事只是從我方面出發,別人肯定是個與自己對立的個體,一切衝突亦皆由此而起。我知道我說這番話是廢話,所能發生的作用亦微乎其微,但不管如何,我仍是想把自己所見,所聞,所想提出來,讓各位反思一下:是否每件事,每分利益都要爭取到盡,把「我」放到無限大,別人都必需遵從自己的意願去做?我明白沒有理由,也不應該委屈自己去利他,正常人不會這樣做,亦違反了人類的天性,但如果,我說如果,每個人都能退讓一步,甚至換位思考一下,別人追求己身的利益的,維護己身的尊嚴亦屬合理,明乎此,人便不應亦無需每事都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苟能如此,小則可減低日常不少紛爭,大則可這世界可能會更美麗(起碼融和一些)。
可能我是太囉嗦了,但我真心相信,生命如此絢麗斑斕,生活如此多姿多彩,犯不着為一口氣,便青筋暴現,不依不饒,巴不得把別人踩在腳底下,這多不值得。其實,吸口氣,轉過身,之間,瞬間怒氣下了,便會覺得爭吵十分無聊。不知是否自己年紀漸大,馬齒徒增,對生活有另外一番體會。上個月我曾經因為一些誤會,差點與人口角起來,但回心一想,很快便壓下自己的脾氣,轉身離去。那是一個很奇怪的經驗,從前不管怎麼樣,我都會起碼爭論一下,以示自己做法的正確性和合理性,但那一刻我竟然連爭吵也省下,向對方微笑一下便轉身離去。 這是個很神奇的經驗,我很清楚內心正在告訴自己,不如來一個試驗,不發脾氣,不反駁,看看效果如何? 事後我竟連些微不開心的感覺也沒有,於是我向自己證明了一點,那便是發脾氣,與人吵架,都只是為了維護自己那丁點的尊嚴,剎那自尊,或者受不了對方的惡言惡語,致使屏蔽了平日的理性和冷靜,從而將衝突升級,何其不值得?(忽然想起黃子華的口頭禪:又如何,或者歌神許冠傑的歌詞:人哋窒兩句,濕濕碎,我都嗗聲吞咗佢,好似有些亞Q精神,但卻是即時消火的良方)。我可以向你保證,不消一分鐘,慍意平息後,再往後望,你會發覺,這樣的吵鬧很可笑。
政府說要推動服務業的微笑運動,其實,不若回歸基本步,讓小孩子們自少從家庭和學校教育開始,培養他們禮貌和謙讓的品質,豈不更好?
附筆:現今網絡世界,某些人中了所謂好為KOL的毒,意思即為,網主為出名,博眼球,會做兩種極端的事情,第一即為嘗試做一些出位,危險的事情,希望藉此博取更多眼球(因為在網絡上想出名的人太多,所以若不做一些危險「壯舉」,便無法贏取網民的點擊關注),他們或在高樓大廈/懸崖上面倒立,或者徒手攀爬懸崖峭壁等,問題是他們進行這些表演前根本從未受過專業訓練,結果產生不少悲劇。對這些博主來說,在冒險那一刻,除了腎上腺飆升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博取眼球,增加點擊率,這是他們畢生追求的目的,所以不惜以命相博,樂此不疲。而另外一種,則令人髪指或者厭惡,此等所謂KOL,喜歡在網上發表一些令人討厭,以致作嘔嘅言論,或以低俗表演來吃人血饅頭,譬如在悲劇發生之後,以嘩眾取寵的方法,截取甚至戲仿悲劇中嘅某些情節作表演,藉以吸取眼球,獲得更高點擊率。兩者相比較,前者雖然置其本身危險於不顧,但始終都只是個人行為,後者則明知所作所為惹人討厭,但仍樂此不疲,事後尋且為自己所作所為作不負責任,輕佻的解釋,謂其目的只是要爭取更多話題,讓社會更關注有關的情況云云。此類KOL明知無法從正途吸取粉絲,便不惜反其道而為之,以令人反感,作嘔的動作/言論,在網上炒作話題,讓受害者家屬遭受到二次傷害。故此衡量之下,我對前者除了覺得無語之餘亦致以哀悼,然而對後者則感到鄙視,厭惡。總括而言,最好的應對方法,或者是對社會負責任的做法,便是不瀏覽,不評論,不做盲目的網軍之餘,亦避免助紂為虐。
至理明言....高見。
回覆刪除不敢不敢,野叟曝言而己~~
刪除我認同你所講
回覆刪除其實只是很簡單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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