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香港人呻窮, 大多是因為自己住在擠逼的公屋, 身處於偏遠的衛星城市, 日常生活中負擔不起日漸普及的奢侈品而巳. 反觀五,六十年代的香港, 很多人是真正在赤貧中掙扎求存; 他們的米缸可以無隔宿之糧, 口袋裏的錢不夠買包煙, 而子女的學費, 這個月的租金仍未有著落, 這才叫真正的窮. 然而, 那時候的窮人在某個角度來看可說是較幸運的, 起碼社會上的人情味較濃郁, 開口賒借也容易得多 (雖然借錢給你的人也不見得怎樣富貴). 此外貧窮在那個年代來說是個甚為普遍的社會現象, 因此不存在歧視的問題, 也不怕別人看不起你. 再有的是窮家出孝子; 那年頭青少年問題可說是鳳毛麟角, 甚麼青少年吸毒, 打架, 早戀等差不多是聞所未聞. 小孩子大多數都很生性, 年紀輕輕便知道父母[揾食艱難], 所以除了努力讀書外 (在沒有九年免費教育的年代, 供子女讀書對窮苦大眾來說可算是個頗沉重的負擔), 還很自發的做些外發工賺錢幫補家計. 我記得唸小學時很多同學放學後便匆匆忙忙的趕往開工; 有賣報紙的, 有為父母看檔的, 也有去工廠當散工的, 這便是他們的課外活動了. 貧窮的社會還有個現在看來很正面的現象, 那便是家家戶戶都身體力行地環保. 家庭主婦上街買餸必備餸籃, 小販包紥的材料不外乎鹹水草, 報紙等, 而一般人買外賣(如咖啡, 魚蛋粉等) 都自備容器. 當然這不是因為那個年代聞所未聞的環保, 而是由於物價低亷, 商販們不會也不想派膠袋增加成本, 不像今日物價飛漲, 商家們不介意多送一兩膠袋以方便 (某方面來說是[縱壞]了) 消費者. 記憶中, 童年時代曾目睹過以下這些因為社會貧困而出現, 現在看來匪夷所思的現象. 這當中, 你又經歷/目睹過多少: · 麵包舖賣麵包皮 – 現今餅店所的賣方飽都是[去邊]的, 6,70年代的麵包舖把麵包[飛邊]後, 往往會用膠袋袋起一大把麵包皮, 然後以低價出售. 發展至後期, 有些麵包舖將麵包皮炸脆後才入膠袋, 以零食的形式出售 · 曬飯焦 – 童年時走過橫街窄巷, 經常會看到有人會在地上曬飯焦, 一餅一餅的舖滿半條行人路. 聽說曬乾了的飯焦是運回國內作為乾糧出售的 · 賣餸尾 – 有些酒樓會將前一晚擺酒剩下的餸尾以[龍虎鳳大雜會]的形式翌日出售, 所得則撥充作厨房的下欄. 道聽塗說有人曾在買回來的大雜會中找到原隻大鮑魚. 經此一役後酒樓在出售[龍虎鳳大雜會]前會先檢查一番, 把貴價的食品撈起 · 背心/睡褲通街走 – 由於社會普遍較為貧乏, 對衣著當然不能也不需太講究, 所以那個年代你可看到男人穿著背心/睡褲通街走, 尤其在晚上, 很多人以此[超街坊]裝束上街吃夜宵 · 童工泛濫- 那年頭既沒有保護兒童法例, 亦沒有九年免費教育, 加上大部份家庭的經濟都不好, 父母逼不得已的將子女送進工廠當童工/學徒. 站在工廠老板的立場來說, 童工的工資比成年人低, 又聽教聽話, 因此都很樂於僱用未成年的童工. 最誇張的情况是有些低技術的工廠, 童工佔工人的總數竟超逾一半. 70年代保護兒童法例生效後, 有些工廠仍然非法僱用童工, 勞工署督察巡查時則安排童工們走鬼逃避檢控. 這個情况直至80年代工廠北移後才消失 · 煙檔散賣香煙 – 5,60年代一包煙的售價該在一至兩元之間, 但即使如此也不是人人可以負擔得起. 有見及此, 有些煙檔索性將整包香煙拆開, 逐支出售, 如此則可收[一家便宜兩家著]之利; 煙民既可買得起煙, 而煙檔亦可藉此促銷香煙. 此外, 某些煙癮甚大, 而身旁無分文的煙民會自制 [百鳥歸巢] 煙仔來吸, 其做法是在街頭巷尾執拾一些人家掉棄的煙屁股, 把它們撕開, 收集所餘下的煙絲, 再用卷煙紙卷好便成為一支可供吸食的 [百鳥歸巢] 煙仔 · 拍拖報 – 報紙檔在下午3, 4點鐘左右 (晚報出版前) 便會將兩份報紙摺疊在一起, 以一份報紙的價錢出售, 以達至盡快清貨的目的(因為很多報紙是不能回紙的). 此外, 我記得70年代以前熟客是可以換報紙的, 其做法是顧客上茶樓前先買一份報紙, 待[飲完茶]後以手上的報紙免費換取另一份報紙. 我小時候很是好奇, 那份已被人看過的報紙報販是否會當嶄新的報紙出售? · 問公司借糧 – 那年頭世界艱難, 一般人若有急需, 銀行是門禁森嚴得使人望而卻步, 所以除了找親朋好友和大耳窿外, 最簡單直接的方法是回公司借糧. 這個看上去最合理的做法, 卻往往是最少人採用, 我想是大部份公司都沒有這規舉, 另外當事人也怕被公司同事知道自己的困境, 所外寧願往外求諸朋友甚至大耳窿, 都不肯/敢問公司借糧 · 賣血 – 粵語長片經常有這樣的場面, 兒子病倒, 父親往醫院賣血籌醫藥費. 我想現今社會應該再也沒有賣血的渠道罷 · 三至四個人憑兩張電影院戲票進場 – 有時候小孩子想看免費電影, 便扯著別人衫尾[扮熟]混入電影院, 入場後再找個無人的座位坐下來便成. 電影院為了打擊這些情况, 會在電影播放中途查票, 把那些沒票的人趕走 · 小販上門逐家逐户叫賣 – 從前的房屋大部份是開放式的 (以公屋尤甚), 因此做就了小販上門逐家逐户叫賣的環境和機會. 上門小販種類之繁多, 著實叫人瞠目咋舌; 有從事服務行業的如理髮, 收賣爛銅廢鐵, 剷刀磨較剪, 修理破漏的煮食用具, 賣食品的有賣臭豆腐, 豆腐花, 麵包, 飛機欖, 賣日用品的衣裳竹和毛巾等. 其實5,60年代還有一種[皮喼經紀], 他們較上門小販高級一點, 其經營手法是提著內藏上至手錶, 下至梳,牙刷和指甲鉗的皮喼, 穿梭酒樓, 餐廳, 逐枱逐枱的推銷自己的商品 · 在的士站為剛下車的乘客開門然後强行乞討賞錢 – 我印象最深, [災情]最嚴重的地方是尖沙咀碼頭的的士站 · 雜貨舖散賣米,油,酒等日用品 – 在那個[揾朝唔得晚]的年代, 很多人往雜貨舖 (相等於今日的超市)買米,油等日用品時, 都是按當日荷包的”重量”量力而為, 如先買三幾斤米, 或者拿玻璃瓶打斤生油等 · 圍在電器鋪舖前看電視 – 在電視還未普及至家家戶戶每人一個的年代, 要看電視除了去涼茶舖外, 還有一個免費的方法, 那便是站在電器舖前看. 當然站得久會累, 但電視節目如此吸引, 又怎會介意辛苦一點? 涼茶舖可說是[前電視年代]市民大衆的聚腳點. 在涼茶舖最盛行的時候 (40-60年代), 喝涼茶是一種生活情趣. 由於舊日的社會並沒有太多娛樂,一般市民只靠聽收音機及有線廣播排遣時光, 而涼茶舖內多設有收音機與有線廣播[麗的呼聲],市民只需花費一角幾毫[幫襯]一碗涼茶, 以此極低廉的消費, 便可以坐在店內慢慢享受, 聆聽天空小說以及特備的粵曲節目、足球賽事等, 足可消磨一個晚上. 此外部份涼茶舖還供應當天報紙, 任由閱讀. 這給予街坊們一個歇腳攀談、消閒的好地方, 因此, 到涼茶舖喝涼茶便成為了一種生活情趣, 而涼茶舖亦被認為是勞苦大眾工餘的好去處. 60年代伊始, 收音機逐漸普及, 以[聽收音機招攬生意]的賣點已然式微, 有些涼茶舖遂添設點唱機, 內藏幾十隻受歡迎的流行曲細碟, 如此便可以吸引一批愛聽歌的青少年到來光顧, 成為他們的[蒲點]. 發展至1962年, 麗的電視中文台啟播, 不少涼茶舖都裝置電影機, 吸引街坊入內觀看, 涼茶舖一時變身成為迷你戲院, 這個情況一直維持到1967年, 免收費的無線電視開臺後, 電視機入屋, 涼茶舖作為[社區中心]的歷史任務遂告終結. 可見涼茶為上一輩的市民大眾留下不少甜美的回憶, 到涼茶舖亦為當年艱苦的歲月帶來舒緩的機會 · 街頭非法賭檔林立 – 所謂生意淡薄, 不如賭博; 5,60年代的環頭環尾都設有各式各樣的賭檔, 提供字花, 外圍狗,馬等[娛樂]任君選擇, 當然這與當時廉政公署分仍未成立, 貪汚風氣橫行有著密切的關係 · 有當有贖上等人 – 那個年代你若有[江湖救急]之需, 除了開口問朋友借外, 也可以找[二叔公]求救, 至於典當的物品一般都不是甚麼貴重物品, 只是如西裝, 手錶等普通貨式. 發展至後期, 有些人喜歡夏天當棉被,冬天贖回, 原因並不是因為等錢使, 而是因為家裏地方淺窄, 沒有地方放棉被, 惟有在夏天時將棉被以典當方式暫存[二叔公]處, 待冬天才贖回來 · 買二手衫 /鞋穿 – 鄭君綿歌仔都有得唱 ‘摩囉街舊鞋唔係曳 美國製’, 說明當年買二手衫 /鞋穿是最普通不過的事. 我記得皇后大道西最多賣二手衫 /鞋的舖頭, 全盛時期真可謂是每隔幾個舖位便有一間, 直至今日仍有幾間倖存者屹立在雀仔橋對面苦撑著. 說起穿二手衫, 我小時候便穿過不少, 不要誤會, 我母親沒有買二手衫, 我之所以要穿二手衫, 完全是因為[兄穿弟及]的緣故. 我在三兄弟中排行弟第二, 順理成章地我大哥穿過, 因為長高了而穿不下的衣服便傳了給我, 而我則[再傳]予我弟弟, 我妹因為是女孩子, 不能穿我們的剩餘物資, 加上她出生後家庭環境轉好, 因此不用穿二手衫, 真是[算你好彩] · 自制玩具 – 在那個一分一毫都要算過度過的年代, 家長們那有餘錢給小孩子買玩具? 所以小孩子的玩具大多數是自制的, 如紙制的球員和龍門, 波子滾落板, 以香雞做士兵, 以及磨平/利汽水蓋互片等 · 去教會聽講道, 其實志在講道會後所派發的救濟品如米,奶粉和衣服等 · 舖保 – 一般人若想申請在某些具規模的公司做一些性質較敏感的工作如會計, 財務等, 必需向新僱主提交舖保; 所謂舖保即是說你需要得到一間[殷實]的商舖出具書面上的證明, 背書你的人格, 擔保你不會做出對公司不利的事情. 那時候我在想, 萬一那人真的[穿公司柜桶], 那末為他/她作舖保的商舖是否需要負上具體的責任? · 在家中做衫 – 由於現成衣物的價錢昂貴, 加上二大部份家庭都有幾個孩子, 所以很多家庭主婦都懂 ”車衫’’以慳回買衫錢. 我母親便很喜歡逛花布街, 買布回家自已做衫, 尤其每當要[去飲]的時候, 她會自制一些漂亮的[飲衫]赴宴(長衫除外). 此外, 她又喜歡為人家的小孩子做衫, 方法是用做成人衫剩下的布碎拼凑而成, 她所做的小孩子衫在那年頭甚受親朋戚友的歡迎, 我記得她甚至為人家的初生嬰完做[口水肩] · 騙吃騙喝 – 由於經濟環境差, 所以一般人平日很難在有餐好食, 由此生出去喜宴騙吃騙喝的人. 他們專吼一些聯婚的場合(因為守門口的迎賓不可能完全認識男女家兩邊所有的賓客), 其做法是以白紙放入禮券封內,交給守在門口的迎賓, 趁著人頭湧湧之際混入場內大吃大喝. 這個情况後來發展至一些老千以此方法混入喜宴場內以出千的手法騙財 · 喜宴場所特別多閒人 – 在那個年頭, 擺得起酒的主人家家境不會太差, 所以特別多閒人想盡辦法希望混入喜宴中[揾食]. 不要誤會, 他們不是想騙吃騙喝, 也不是老千, 只是想藉此賺些賞錢; 我依稀記得童年時家裏曾在西環西豪酒樓擺入伙酒, 那天晚上不斷有人想入來獻唱助興, 最終父親讓一對父女進場唱了幾段南音, 然後給了他們一封利是才打發了他們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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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31日 星期五
那些貧窮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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