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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5日 星期一

不吐不快



工聯會前會長楊光日前舉殯,惹來百多名本土團體成員於殯儀館外示威,擔任楊光治喪委員會主任委員的工聯會會長林淑儀批評抗議者不尊重場合和死者家屬,對逝者不敬。中國傳統觀念以死者為大,理應竦敬;何況逝者已矣,一切善,惡業都隨身而去,本不該如此鍥而不捨的追究。然而楊光到底是個極具爭議性的人物,他除了是工聯會前任會長外,六七暴動期間曾擔任「鬥委會」主任,領導左派人仕與當時的港英政府作暴力抗爭,其間死了五十多人,千多人受傷。六七暴動對香港經濟,民生的打擊比零三年沙士一役不知嚴重多少倍。這段歷史8,90後的香港人本已非常陌生,可是特區政府偏偏要把舊事挖出來,尋且於2001年將特區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頒發予楊光,其時已然引起頗大的爭議.當時特區政府仍算懂得避重就輕,時任特首董建華解釋頒授勳章給楊光是讚揚他對勞工界的貢獻,迴避了楊光在六七暴動中的角色。我想我若是楊光,我不會情願以如此高調的形式重現在港人的面前。畢竟六七暴動不是一件值得稱道的事,如此將楊光置在鎂光燈下,其實是讓他人生的最後幾年過得不安寧。





喪禮中照例有人致詞表揚逝者的生平,工聯會現任會長林淑儀在悼詞中談及楊光在六七暴動中的角色時謂 "楊光當年反英抗暴期間,勇敢領導鬥爭,最後迫使港英調整統治手法,改善勞工保障,影響香港深遠".  這段話
聽得我目瞪口呆, 老實說甚至有點憤慨。楊是工會領袖,說他“推動工運,為工人爭取權益”不就可以了,為什甚偏偏要以此段港人的傷心往事來表揚他的功績?內中是否有什麼政治含意和目的?我是一介草民,不懂也真的不想談政治,但我曾經歷過六七暴動,那遍地波蘿,連上街也提心吊膽的日子我至今仍有印象,我真的不覺得作為暴動的負責人的楊光有何值得稱頌之處。至於“迫使港英調整統治手法,改善勞工保障,影響香港深遠”的說法更近乎於強盜的邏輯,其情況好比盜賊入屋偷竊,屋主損失了金錢,痛定思痛下決心買個夾萬來保護財物,難道賊人可籍此自詡“全賴我入屋偷竊,屋主才意識到防盜的重要性,從而加強裝防盜效設備,所以我居功至偉”?港英政府在六七暴動後大幅改善管治,內因固然是想重新鞏固其殖民統治,其效果是港人的生活得以改善,這是不爭的事實.工聯會等左派機構當年搞六七暴動,卻是受大陸文革影響,企圖以暴力手段結束港英政府管治,以至對付支持港英政府的人士,香港社會應如何改善,根本不是他們當時目標所在;林淑儀將兩者說成是因果關係並借來褒揚楊光,頗有混淆視聽之嫌,也有欠公允。悼詞不知出於何人之意,但不啻在港人的傷口撒鹽,不管動機如何,從社會的整體利益來說也絕對不值得。如此的喪禮安排,如此的悼詞,對逝者做成的不安(喚醒港人對楊光的記憶以及對他的歷史評價),恐怕不亞於殯儀館外叫囂的示威者。

6 則留言:

  1. 西環大佬所言極為中肯, 董伯"好心郤做了懷事", 不論楊某在左派工會及工人爭取權益及福利上有什麼"貢獻",可是他對六七年的暴行所做成的社會傷害是"功不抵過", 尤其北角清華街炸彈事件, 該二名無辜小童的生命, 他無辦法推缷責任! 這事件的發生是令我"轉軚"或可稱"覺醒"的最大原因。
    又當年家父跟他是相識的,他就住在北角邨西座, 我家騎樓對正他家,隔了如天井般的北角官校小學運動塲, 六七暴動後期,即周恩來總理向英表示港左事件,內地不負有有何責任之後,港英開始反撲, 有一天晚上深夜,如無記錯, 是零晨三四時左右,突然噪音大起, 整個西座住客都被非常嘈雜聲音驚醒, 余及父被嚇醒後走出騎樓,循嘈雜聲音方向看之, 只見楊某家門口有大隊便衣人員,都是荷槍實彈,長短槍木棍等等, 走廊中不斷有人走動,隨後聽見有人非常悽厲的喊救命聲音, 其聲音之恐怖就像屠場殺豬時豬叫一樣, 隨後一大群便衣警員拖著一人形物體從走廊走向樓梯,其間,長槍木棍不斷向該人形物體狂拷下去,慘叫不斷!
    及後,楊某被判非常長的形期, 就關在摩星嶺集中營。
    該晚某人的悽厲叫聲,雖幾十年之後,還是驚心動魄!
    六七年中, 殉職及受傷警員太多了,有些死的甚慘, 譬如西環殉職的警員"黑仔", 沙頭角的五位警員,殉職得更慘,受傷倒地輾轉呻吟慘叫,歷數小時痛苦折騰無救無助絕望才輪流斷氣,群眾的野蠻殘酷是多麼恐怖!
    歷史上,這些非人性行為,輪番上演,歷久不衰, 早前,金鐘廊群眾十多人圍毆一落單便衣警員,不也是當年羣眾暴力的翻版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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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坦白講,67暴動是兩敗俱傷,港英政府固然備受衝擊, 但左派工會及工人亦不好過, 67暴動的有紀錄死者是五十多人, 但其實不包括那些返大陸療傷,但最終傷重不治的馬前卒. 誠然當年港英政府也不是善男信女,不會善待捕獲的"暴徒". 我這篇博客只想闡明一個事實,這是一段慘苦的回憶,沒有必要為了追悼一個死去的人去挖這個瘡疤,何況楊本身是個極具爭議性的人物, 如此這般的評價只會引來很多不憤的反彈, 何苦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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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唉, 不堪回首記當年了....(*_*)! 1967年呀? 令我最揮之不去的...就是臨近暴動尾聲的''街頭血人''及''火人''; 哎, 難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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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當年年紀還很小, 只記得母親不准我們上街, 而且還諄諄告誡, 在街上若遇上人群或可疑物品要遠遠避開, 以及晚上戒嚴的陰森可佈的氣氛. 至於''街頭血人''及''火人'';則只在報紙中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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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查實我地本地香港人應該多謝老懵懂先至啱,唔得佢如此智大才疏大愚若智,整個模仿前祖家既A貨荷蘭水蓋俾呢件殺人兇手,等香港人重新記返起佢做過既滔天罪行,永遠俾人唾罵,等呢條爛癱瞓咗落棺材都唔得安寧,佢係十八層地獄同老毛老周大鼻史太林共聚嘆屎茶時都會多得老懵懂唔少。

    至於呢件b**ch大媽林淑儀,咁樣扭橫截曲自以為明褒實挺貽笑五大洲既發言,個條打橫瞓係度既鹹魚都會返蒞多謝佢,林淑儀等夜半有敲門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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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特區政府將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頒發予楊光所衍生的最大問題是,政府予人的印象是是嘉許暴力. 雖然當年楊所針對的對象是港英政府, 但受害/苦的卻是一眾港人。楊在67暴動的角色容或值得商榷, 但他是暴動的攪手卻是不爭的事實. 諷刺的是梁特首最近的講話,他強調譴責任何形式的暴力, 但實際上,政府卻以另一種方式表揚暴力,其中的邏輯和道理何在?還有沒有客觀公正的社會價值? 真讓人感到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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