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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3日 星期三

獅子山下老港情懷



在電視看到第一代獅子山下電視劇,感觸良多。第一代獅子山下並非獨立單元劇,而是以良鳴飾演的高就德,馮瑞珍飾演的高老太,曾江飾演的高定天,葛劍青飾演的高可宜,陳嘉儀飾演的高潔心(高定天太太)的一家作為主線,以當年一個典型的草根家庭幅射出去,並用非常溫和的手法談論時事,其中夾雜了大量溫馨的家庭元素。一個半小時的劇集包含了家庭倫理喜劇以及針砭時事的元素,難怪甫一推出便深受歡迎。獅子山下可算是香港Sit Com的鼻祖,往後的七十三以及香港八一系列,都沿用這個格局。這裏我不打算用過多篇幅去闡述這套片集的歷史源流和發展,各位若有興趣,可自行Google 。


七十年代香港是快速轉型的時期, 七十年代初,香港普遍社會仍是普遍頗為貧窮,陋習叢生,貪污橫行, 期間港英政府大力整頓香港內政,設立廉政公署肅貪,興建大量公屋安置低下階層市民,到了七十年代末,香港因為世界經濟持續繁榮受惠而起飛,走入脫貧小康的社會。獅子山下剛好見證了這段歷史,所以這些影像彌足珍貴。


要談獅子山下,可以從很多角度去研究,譬如經濟發展,民生和社會問題,文化衝突等等;葛劍清飾演的高可宜是個典型的新派少女,亦是個俗語所謂的「頂心杉」,經常與良鳴所飾演的老父吵嘴,而曾江飾演的高定天則是個知識分子,其職業是個記者,身負報道社會問題的責任,故此經常以理性的角度向德叔解釋為何要用新角度去看待社會問題,他這個角色,其實是作為中介,調和新舊社會的誤會和衝突,但我寫這篇博文的重點並不在於歷史或者文化研究,而是想談談獅子山下所保留下來,碩果僅存的老舊人情味。


德叔是典型的老派人物,對事情都是以「舊陣時啲人點會咁做,而家啲人真係不知所謂」的看法去批判他所看不慣的現象(不要忘記他所看不慣的世代是七年代,如果他活到今天,相信他一日會被氣死三回)。然而我喜歡這套恐龍年代的電視劇,最主要的是它很原汁原味地保持了五十多年前的人物性格,和言語風貌。先說人物性格,獅子山下的主要戲劇趣味性,來自德叔那自以為是,凡事認叻的性格,正因如此,他最受不了人和他唱反調,也看不慣新事物,是以每當人家意見和他相反,他第一句反應不是考慮對方的對錯,而是不分青紅皂白地以黐孖筋,霎戇等市井俚詞頂回去(霎戇這個詞𢑥我已經很久沒有聽人說過了,但這卻是我老爸的口頭禪,良鳴應該和我老爸差不多年紀,所以他們的語言風格應該來自差不多的源頭),看著良鳴鼓起泡腮教訓葛劍青,說她包頂頸,自詡「食鹽多過你食米,行橋多過你行路,所以我講嘢你要聽」,心中不覺徐徐升起一陣暖意。最好笑的是,每次良鳴被葛劍青激到扎扎跳,飾演他老婆的馮瑞珍,不但沒有慣着他,還順勢送贈他幾句夭心夭肺的話,讓他更吹鬚碌眼。兩老的關係,像極了我老竇老媽子的日常,每逢老爸在外面看到什麼情況,回家囉嗦幾句,老媽子一定予以贈興,炒熱氣氛,我們這些做子女在旁,除了暗笑,也不好說什麼。這些情景當然已經消失了多年,但現在從螢幕中驟然看見相似的場面,心裏面總是另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德叔是傳統的老派人物,其人情世故的哲學,當然是古老石山一派,不要說從廿一世紀的眼光角度去看,即使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他都被認為老土過時,以至㒼塞,但卻正因他這活脫脫的老派心態,讓我可通過螢幕重溫很真實的傳統人情世故。 他與左鄰右里,老友們的關係,都處處流露著吳楚帆義氣街坊式的氣派。德叔是寫字佬,收入微薄,平時當然會銖錙必計,但對朋友仍算大方,譬如隨手送人家一些小物件,有朋友來訪, 亦會熱情地留對方吃飯,這些小動作,也讓我回憶起童年時代,老媽老爸對待朋友們的態度。劇集其中有一幕,良鳴一家跟隨老友回澳門掃墓,他則趁機重踏年青時住在澳門的足跡,劇集中他與舊友重逢那種真情流露的喜悅,讓我很是動容,其間他爬上木樓梯,探望睡在床榻,病奄奄的陳立品,讓我記起童年時,自己也曾在澳門,或者大陸,在殘舊不堪的小樓,昏黃的燈光下見到年邁親戚的情景,那種印象現在已經很是模糊,但螢幕的片段,使幾十年前的舊影像忽然清晰起來。那些人情,那些事物,當然都已遠去,但卻在心裏面植下種子,那畢竟是我生命中的一抹回憶。


都說是獅子山下是一套充滿濃濃人情味的劇集,其中有兩三集,現在看來,仍是於我心有戚戚焉。其中一集說石堅是漁民,兒子則由郭峰飾演,因為多念了幾年書,覺得做漁民既辛苦,又無出息,幾經內心糾結,終於還是向石堅提出要上岸打工,石堅表面上堅決反對,內心仍是軟了下來,允許郭峰上岸找工作。故事的結局是郭峰因為工廠倒閉,決心返家做回漁民,這個結局多少有點傷感,讓人遺憾,但卻道出七十年代漁業轉型的現實。我老爸都是做漁欄的,我也親眼目睹七,八年代香港漁業式微,漁民紛紛上岸另尋出路,是以所以對這集的感受尤深。


劇中的常駐常駐演員如良鳴,郭瑞珍,葉觀楫,曾江等都已離去,幸好飾演拉女的葛劍青仍然健在,不過好像聽說已移民遠去,在此祝願她健康長壽,有機會最好多返港現身螢幕,講述一下當年拍攝劇集時的點滴,也好慰藉我們這班獅子山迷思念之苦。

















2024年2月26日 星期一

眼鏡與我


前幾天,忽然從舊物當中,找到一副我唸中學時代所戴的眼鏡,於是浮想連翩,想和各位談談自己戴眼鏡的心路歷程。


不知道各位有戴眼鏡的網友,是從什麼年紀開始戴眼鏡的。我大概是從唸小學四五年級時開始戴眼鏡,那時候,我坐在課室比較後的位置,看黑板的時候覺得有點模糊,但又不好(不敢)向班主任申請調往較前的位置,回家向老媽子訴苦,隔了一段時間,老媽終於帶我去西環的健生眼鏡店( 這間眼鏡店到現在仍然營業,可謂西環的老字號)檢查近視倒數,以及看看是否需要戴眼鏡。那時候我檢測出來的近視度數大概是150度左右,其實以這個度數,是在可戴與不需戴眼鏡之間,但眼鏡店嘛,當然想多做點生意,結果是我從四年級開始,晉身為四眼仔。


戴眼鏡其實帶來不少問題,第一當然是在班裏面變成異數,經常被人笑做四眼仔,有些比較頑劣的同學,甚至會在玩耍中把眼鏡摘去,讓我乾焦急一陣後,才歸還給我,但這還不是最大的問題;我在小學四五年級時開始愛上踢足球,經常在放學後留在學校和朋友們切磋球技,但問題來了,踢足球的時候我仍是戴上眼鏡,於是在激烈爭奪足球時眼鏡經常會掉在地下,好彩的時候是毫髪無損,不幸的便是鏡片被打碎(那時候沒有膠鏡片,眼鏡片全是玻璃,而且眼鏡的鑲嵌技術還不是很穩妥,鏡片若從眼鏡框掉出來,結果往往便是粉身碎骨)。鏡片打爛了,當然要去眼鏡舖鑲回,但那時候因為自己是偷偷的找藉口去踢波,鑲鏡片的錢不敢向家裏面討回,唯有自己暗啞底地從零用錢淘出來,有一次我一天之內竟然打碎了眼鏡片兩次,每次盛惠五大元,如此這般,半個月的零用錢便轉了進眼鏡舖的口袋,自此之後,我寧可眼朦朦地踢波,都要先把眼鏡摘下,才敢踏足球場。


唸中學後,同學們來自五湖四海,其中有些追上潮流的,無論在衣着以及配飾方面,都力求時髦。其中有個同學很崇拜李小龍,當時李小龍喜歡戴太陽眼鏡式的眼鏡,他也有樣學樣,配了一副戴上,讓我私底下暗暗稱羨,可能他覺得我老土,便極力勸說我,不要再帶膠框眼鏡,並帶我去他相熟的眼鏡舖,配了一副金絲眼鏡框的眼鏡,無可否認,金屬眼鏡框的眼鏡確實比較輕便,戴上去頓覺鼻樑上的壓力大減,舒服是舒服了,但亦可能當時的技術未臻完美,金屬眼鏡框很容易折斷,尤其是我喜歡踢足球,打籃球,眼鏡框在身體碰撞之下,經常折斷,有兩次更插傷眼角,假若偏歪一點,我便可能會成為獨眼龍。但無論如何,-旦戴了金屬眼鏡框,便很難轉回塑膠眼鏡框,只能學小學時的保護措施,每逢進行激烈球賽運動,便脫下眼鏡。問題是,那時候的近視度數已迅速加深,中學畢業時,我的近視度數已增至650度,且左右眼的度數相差頗大,把眼鏡摘下,眼前變朦朧一片,所以很多時候摘不摘下眼鏡, 變成That is the question的兩難。


時光飛轉,預科畢業後我準備飛往英國唸書,那時候開始流行隱形眼鏡,但當然不是今天的什麼Soft-lens,或者甚至可以每天更換的one day acbye, 而是硬繃繃一片的hard lens,老爸聽說戴隱形眼鏡可以減低近視增加的速度,所以讓我去中環的眼鏡舖(那時候環頭環尾的眼鏡店還沒有為顧客配隱形眼鏡的服務)。第一次試戴的時候,我已經被弄得淚流滿面,眼鏡刺痛眼球,覺得很不舒服,但在別人的勸說下,還是配了副隱形眼鏡帶往英國。我還記得那時候一副隱形眼鏡索價一千大元,這在當時來說是個天文數字,遺憾的是,到了英國,因為怕麻煩,而且戴上去之後仍是覺得很不舒服,最終還是放棄了,戴回傳統眼鏡,而那對隱形眼鏡在幾次搬屋的流轉下,亦已不知去向,然而,每當我想起那副人生中第一副隱形眼鏡,都會想起老爸,他對我從來都不苟言笑,我都不記得他有沒有和我說過溫言暖語,但,他對我的需求從不吝嗇,我去英國之前除了這副隱形眼鏡外,還買了一隻很先進的電子錶給我,價值亦甚為不菲。  老一輩的人,對子女的愛和關心不會溢於言表,而是在默默的事情中流露出來。


屈指算來,我的眼鏡齡已接近半個世紀,所戴過的眼鏡多不勝數(然而我至今仍無法接受隱形眼鏡,可能是青年陰影吧,一笑),從開始的時候簡簡單單的近視眼鏡,慢慢要戴近視和散光混合的眼鏡,到近年來戴漸進眼鏡,可以說,眼鏡見證了我的成長過程,由青蔥,至成熟,以致漸入高齡,而眼鏡的價錢,由我最初的時候的二三十眼鏡框連鏡片)到現在動輒要幾千元,若以粗略的通脹來計算,五十年的升幅幾近百倍,當然這不是蘋果與橙的比較,六七十年代眼鏡便是眼鏡,沒甚花巧,現在的眼鏡除了鏡框力求精美,輕巧外,鏡片的技術亦日新月異,什麼防UV,漸進,不反光等等都是當年不可想像的。然而不管怎麼樣,一副眼鏡閑閑地售價三幾千元,不是普通家庭可以負擔得來的,此所以近月開關之後,很多人湧往深圳,除了吃喝玩樂,按摩買餸之外,配眼鏡也是熱門購物行程之一,人嘛,都是精打細算的動物,希冀以最低價格,追求取得最高CP值的回報,此所以現在山姆會為何席捲全港。我或許是個較為長情的人,這十多廿年都是幫襯同一間眼鏡店,不要說去深圳,在香港我也很少幫襯其他眼鏡舖。不過話得說回來,現在我偶然經過西環健生眼鏡舖,都會探頭張望一下,看看現在已承繼父業的老闆娘會否坐鎮店內,雖然和她並不熟稔,但她總算是我童年舊友,每次見到他,童年回憶不覺湧上心頭,最深記憶的,自然是那天連環奉上十大元零用錢的慘痛經歷。

2024年2月8日 星期四

干卿底事

個人覺得,網絡暴力越來越可怕;一個眾所周知的現象,校園網絡暴力在歐美國家,經常造成學生輕生,已成為一個甚為嚴重的社會問題,而近年來香港亦經常會發生很多莫名其妙的網絡欺凌事件,就以最近一件滾熱辣的網絡事件來說;某資深男歌星因為迎娶年紀比他小很多的女士時間一再拖延,引起網絡熱議,部份網友尋且不斷發掘這位女士的歷史公諸於網絡,最離譜的是,竟然有歌迷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襲擊這位女士,聲稱為維護正義,指責該位女士欺騙歌星的財產,讓人感到不寒而慄。


這件事經過連月發酵,網絡上不斷出現各式各樣資料,指控該位女士的「各種事蹟」,弄得整個網絡都沸沸湯湯的,究其原因,我相信不外是八卦和探秘心理使然。其實不論事情真假,相信歌星應該已經非常清楚有關指控,而他選擇維護未婚妻,其取態已經十分清楚。於是我的問題是;說到底這是人他們兩個人的事,何勞別人操心?


退一萬步來說,歌星若不知道這位女士的各種情况,網友們恐怕歌星受騙,提出種種質疑,原屬合理和正義之舉,但現在歌星已斷然宣稱,自己知悉全部情況,並認為箇中並無不妥,選擇緊守此段情緣,苟如此,這便是撇撇脫脫他們的兩人之間的私事,外人憑甚麼插手干預,在網絡世界指控,欺凌?正所謂,子非魚焉知魚之樂,我們憑什麼剝削歌星之樂?誠然事態發展至今,已然有點失控,網民們的舉措已經侵犯別人的私隱,和嚴重打擾別人的私生活。不要忘記,歌星的姻緣與公眾利益無關,旁人何苦如此努力不懈的去發掘其未婚妻的歴史,好像與人家有不共戴天之仇,不拆散人家的姻緣,便誓不罷休?


說到這裏,我忽然想起七十年代初,由杜魯福執導,尚保羅貝蒙多和嘉芙蓮丹路所主演的電影「蛇蠍夜合花」,故事大意說嘉芙蓮丹露是個郵寄新娘,遠嫁尚保羅貝蒙多,看上的當然是他的錢財和資產,並幾次下手想殺害他,以便奪取資產,而尚保羅貝蒙多亦十分清楚嘉芙蓮丹露的真面目,但他已深陷迷魂陣,不能自拔,幾次大難不死之後,仍然對女方死纏爛打,不肯離棄。 浪漫一點來說,這是至死不渝的愛情(雖然只是單方面的),但現實一點說來,這便是兩個人的感情糾結,一個願打,一個願捱,何須別人置啄,插嘴?


另一個例子,便是多年前周姓玉女歌星事件,事緣其男友在夜店放浪形態,與其他女性擁抱接吻,被狗仔隊拍下當場情景並公諸於世,隨即掀起一段不大不小的風波,輿論上很快便掀起一片公審之聲,認為其男友是渣男,呼籲女歌星和他分手。結果如何?其後兩人不但沒有分手,尋且結成連理,並happily everafter了十多廿年。所以說到底,感情之為物,只有當事人才冬天飲涼水,冷暖自知,正所謂吹皺一池春水,干卿底事。


現代網絡發達,提供了一個超級方便的平台,讓人可隨意發表意見,感想,原意當然好,但一旦濫用,便有人恣意妄為,更有甚者,部份人以法官,警察自居,將個人的看法強加於人,以破壞別人的生活,滿足自己的「正義感」為樂,竊以為,這些所謂的正義,不要也罷.

2024年1月6日 星期六

讓他三尺又何妨


今天想談談一個幾近絕跡的品性;不計較和忍讓.


前兩天在地鐵目睹了一場MMA,涉事雙方看上去都不是老粗,兩人都穿得斯斯文文,其中一人尋且西裝畢挺,起因我不太清楚,大概應該是其中一人的背包碰撞到另外一人,起初撞到人那一位都已經向對方道歉,但被撞的人仍然不依不饒,破口大罵,終於讓碰撞者按捺不住,反唇相稽,雙方初生口角,繼而動武,最後仍是被旁觀者勸止,其中一人悻悻然在下一個站下車,終止了這場鬧劇。事後,同行者都在評論,是否城市人承受的生活壓力太大,積聚成情緒抑鬱,這個炸彈便因輕微的頂撞便爆發出來?但我卻有另一番體會。


為什麼我突然做了現場記者?因為我覺得,現代人(相信不限於香港人)越來越對自己些微的所謂自尊,利益,以至權利,看得比天還要大,小至一個關愛座的位置,或者在餐廳被侍應愛理不理的態度激怒,以致稍為大焉者;譬如輕微的碰撞,或者只是在巴士上講電話的聲浪較大,都會釀成言語甚至肢體上面的衝突。我還記得,六,七十年代的時候,當然不缺街頭言語以及肢體衝突,但說得比較坦率一點,那多數都是一些市井之徒的日常;童年的時候我住在西環,那些魚市場的工人,以及從躉船搬米往貨倉的咕喱,便經常與人吵架甚至打架,說句不好聽的話,他們的教育水平比較低,加上長期受到生活的壓逼,所以脾氣才會比較暴躁,這倒是可以理解,然而我鮮有在大街大巷,或者在交通工具上碰見一般人在吵架甚至動手。這不單只是教育問題,相信還涉及當時的背景和家庭教育。你也許會問,六七十年代教育還沒有今天普遍,難道那時候的人的教育水準比今天還要高嗎?事實是,我想那時候的人比較克制,主要原因是社會風氣和家庭教育,那時候的人不多不少都抱着得饒人處且饒人,凡事都要留一線,不要去到太盡的心態。中國傳統家教中,老一輩都會教導後輩,做人要謙恭禮讓,骨子裏面的意思便是人要內斂,沉穩(商台前老闆何佐芝有句名言:話到口中留半句,理從是處讓三分,便是這種精神的精髓)。我還記得老媽子經常提醒我們說;得人恩果千年記,閑時莫說他人非,還有一句便是「眾埞莫企」,意思是我們這些小孩子,不要惹是生非,潔身自保。 這個說法從負面的觀感來說,可以被視為冷漠,遇事袖手旁觀,但從正面的角度看來,又可以被理解為不主動生事,不惹事非,盡量與人為善。


寫到這裏我忽然想起這樣一個故事:清朝名臣張廷玉的父親張英在朝中做大官,故鄉裏面的家人卻因為要擴建祖屋,與鄰居爭三尺寬的宅地,寫信向張英告狀,希望他以權勢壓人,讓對方退讓。 張英僅以短短28字回應,平息了這場紛爭。 他回信道;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不愧是當朝宰相,肚內堪可撐船,但這亦從側面反映,老派人的美德,便是不計較,不欺壓,凡事退讓三分,盡量將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大家都退讓,便能造成雙贏的局面。


然而今天的世界,卻又是另外一番光景。 互聯網的發達,更將這個問題推向至極。 現在的情況是人人都巴不得將小事化大,大事化成危機。 不少網絡上面的KOL,為了博取眼球,流量,不單止不惜將一些微末的事無限放大,有些甚至會無中生有,把好好一個人誣蔑成為壞人,好讓他可以帶起風向,享受着受人注目的光采,當然亦可從中獲利,而旁觀者(鍵盤俠)亦隨之而起哄,情況若失控,搞不好還會釀成悲劇,這便是今日網絡的畸形生態. 更有甚者,有些人在網中只要看到和自己悖逆的言論,便會勃然大怒,奮起攻擊,從而引起網絡罵戰,絮絮不休。 這些爭拗可謂完全沒有必要;你贊成我的說法固然好,即使不贊同,亦可當作沒看過,一笑而過,不上此心間,何苦苦相逼,冤冤相報。都是那句老話,為一個從未謀面的陌生人,一句不相干的話而大動肝火,值得嗎?


網絡世界如此,現實世界又怎能獨善其身?於是我們經常可見到人們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吵,各不相讓,究其原因,都是因為他們太執着於自己的所謂權益,尊嚴。這陣子我在各大視頻網站經常看到,有些老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喝叱別人起身讓座給他們,彷彿年紀便是一張可以橫行天下的名片,別人讓座予他們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他們卻沒有想過;讓座固然是個美德,但大前提是出於社會對弱勢社群(老幼孕殘)的照顧和憐憫。 這是出於愛心,讓座與否純屬自願,並沒有法律的必然性,某些老人卻以道德綁架別人,將別人的好意當作成為理所當然,久而久之,社會便有這樣的質疑,所謂關愛座,是必須還是自願(更有甚者,有些老人強迫別人讓出的,甚至不是關愛座)。話題是越扯越遠了,我提出上述這個例子,其實只是冰山一角。隨着社會日趨發達,人們對自我權益的認知漸趨成熟,竟衍生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問題,那便是利我主義的氾濫,凡事只是從我方面出發,別人肯定是個與自己對立的個體,一切衝突亦皆由此而起。我知道我說這番話是廢話,所能發生的作用亦微乎其微,但不管如何,我仍是想把自己所見,所聞,所想提出來,讓各位反思一下:是否每件事,每分利益都要爭取到盡,把「我」放到無限大,別人都必需遵從自己的意願去做?我明白沒有理由,也不應該委屈自己去利他,正常人不會這樣做,亦違反了人類的天性,但如果,我說如果,每個人都能退讓一步,甚至換位思考一下,別人追求己身的利益的,維護己身的尊嚴亦屬合理,明乎此,人便不應亦無需每事都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苟能如此,小則可減低日常不少紛爭,大則可這世界可能會更美麗(起碼融和一些)。


可能我是太囉嗦了,但我真心相信,生命如此絢麗斑斕,生活如此多姿多彩,犯不着為一口氣,便青筋暴現,不依不饒,巴不得把別人踩在腳底下,這多不值得。其實,吸口氣,轉過身,之間,瞬間怒氣下了,便會覺得爭吵十分無聊。不知是否自己年紀漸大,馬齒徒增,對生活有另外一番體會。上個月我曾經因為一些誤會,差點與人口角起來,但回心一想,很快便壓下自己的脾氣,轉身離去。那是一個很奇怪的經驗,從前不管怎麼樣,我都會起碼爭論一下,以示自己做法的正確性和合理性,但那一刻我竟然連爭吵也省下,向對方微笑一下便轉身離去。  這是個很神奇的經驗,我很清楚內心正在告訴自己,不如來一個試驗,不發脾氣,不反駁,看看效果如何? 事後我竟連些微不開心的感覺也沒有,於是我向自己證明了一點,那便是發脾氣,與人吵架,都只是為了維護自己那丁點的尊嚴,剎那自尊,或者受不了對方的惡言惡語,致使屏蔽了平日的理性和冷靜,從而將衝突升級,何其不值得?(忽然想起黃子華的口頭禪:又如何,或者歌神許冠傑的歌詞:人哋窒兩句,濕濕碎,我都嗗聲吞咗佢,好似有些亞Q精神,但卻是即時消火的良方)。我可以向你保證,不消一分鐘,慍意平息後,再往後望,你會發覺,這樣的吵鬧很可笑。


政府說要推動服務業的微笑運動,其實,不若回歸基本步,讓小孩子們自少從家庭和學校教育開始,培養他們禮貌和謙讓的品質,豈不更好?


附筆:現今網絡世界,某些人中了所謂好為KOL的毒,意思即為,網主為出名,博眼球,會做兩種極端的事情,第一即為嘗試做一些出位,危險的事情,希望藉此博取更多眼球(因為在網絡上想出名的人太多,所以若不做一些危險「壯舉」,便無法贏取網民的點擊關注),他們或在高樓大廈/懸崖上面倒立,或者徒手攀爬懸崖峭壁等,問題是他們進行這些表演前根本從未受過專業訓練,結果產生不少悲劇。對這些博主來說,在冒險那一刻,除了腎上腺飆升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博取眼球,增加點擊率,這是他們畢生追求的目的,所以不惜以命相博,樂此不疲。而另外一種,則令人髪指或者厭惡,此等所謂KOL,喜歡在網上發表一些令人討厭,以致作嘔嘅言論,或以低俗表演來吃人血饅頭,譬如在悲劇發生之後,以嘩眾取寵的方法,截取甚至戲仿悲劇中嘅某些情節作表演,藉以吸取眼球,獲得更高點擊率。兩者相比較,前者雖然置其本身危險於不顧,但始終都只是個人行為,後者則明知所作所為惹人討厭,但仍樂此不疲,事後尋且為自己所作所為作不負責任,輕佻的解釋,謂其目的只是要爭取更多話題,讓社會更關注有關的情況云云。此類KOL明知無法從正途吸取粉絲,便不惜反其道而為之,以令人反感,作嘔的動作/言論,在網上炒作話題,讓受害者家屬遭受到二次傷害。故此衡量之下,我對前者除了覺得無語之餘亦致以哀悼,然而對後者則感到鄙視,厭惡。總括而言,最好的應對方法,或者是對社會負責任的做法,便是不瀏覽,不評論,不做盲目的網軍之餘,亦避免助紂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