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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失落的床下底



城市的急促發展,不僅改變了她的面貌(舊樓被拆卸迨盡)以及人文風貌(小商販逐漸絕跡於社區),其實也靜悄悄的影響了我們的家居生活以及小朋友的活動範圍和空間,其中我最懷念的竟是 床下底。





 香港房價之貴可謂冠絕全球,很多家庭都要花上畢生積蓄才能買到一個火柴盒般大小的“安樂窩”其可用樓面”的面積既小,港人遂不得不花盡心思,千方百計的增大居室的空間如把露臺密封,使之搖身變成睡房,或者將廚房改建為開放式來增加空間感等等,  但有一個空間卻肯定早已消失,那便是舊家庭必備的床下底。






床下底其實是個頗為奇特的地方。  香港寸金尺土的畸形情況不自今日始, 五、六十年代港人居住環境之擠逼較諸今日可謂過之而無不及, 一家五、六口租住一個房間的情況比比皆是.  然而即便如此,很多家庭都有留下床下底的傳統。  那時候流行兩三層的 “碌架床,其好處當然是“慳地方”,一張三層的碌架床隨時可睡四、五個孩子,但說也奇怪,家長們寧可把雜物堆放在上床,也不願意放在床下底,興許是因為易於存放和收拾的緣故罷。  由此之故,床下底便騰出一個可容小孩子藏身的空間。  老實說床下底絕非一個明淨的地方,小時候我最痛恨的家務是拖地, 因為除了一般地方外, 母親特別交待要拖乾淨“床下底”,  以其陰暗潮濕容易惹塵.  但清潔床下底捐出捐入,這項工作比清潔一般廳房吃力和辛苦得多。






童年時,床下底除了是個遊樂場外,亦是個庇護所。小時候我們沒有那麼多機會出街(父母都太忙,况且當年亦沒有什麼親子活動的概念), 小朋友放假都只能躲在家裏玩,而最“就手”的遊戲肯定是“捉迷藏”捉伊人的最佳匿藏點則莫過於床下底了。  躲在床下底可以監察著別人如何到處找尋自己,那種沾沾自喜的心情,我至今仍歷歷在目。  此外,床下底也是個天然的“避難所”,每當老媽拿起藤條時,我的第一反應便是躲進床下底,如此她打得再狠,只要我匿在床下底身上承受的力度亦會大大的減弱(藤條從高處掃下來的力度比平向掃過來的力度大得多,我是這方面的力學專家)。  由此之故,我對床下底有著無限依戀。






如今你若走進香港的家居,便會發覺現今香港人的床都沒有床下底的,絕大部分床的設計是床下面都連著拉櫃,方便擺放衣服雜物。  這是香港的現實情況,我們不可以浪費一分一寸的空間。  床下底是奢侈的空間,當然不可以空置而小朋友則失去了個活動的小天地。






現在,我凝望著自己家裏的床下底(當然已成了櫃桶),腦海中竟泛起童年時身在床下底的片段, 那是一種既溫馨且安全的感覺。  局促而漆黑的小空間,成為我個人的小斗室,偶然我會躲在床下底胡思亂想一些沒有答案的問題,如我從何而來,為何而來,又或者這個宇宙是否還有另一個我之類的“胡思亂想”。  成年後為學業、事業等奔波,早已把這些遐想拋諸腦後。  然後,我忽發奇想,現在的香港人,包括你和我,是否都需要一個屬於自己的 ”床下底”?










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

南里大翻新
















































































































































 


 


 


早前走過石塘咀的南里,赫然發覺大半條南里的樓宇


 


 


都已蓋了保護網,相信很快便要被拆卸了.  翻查資


 


 


料,才知道南里4A6號的物業(位處山道與和合


 


 


街交界處)已被財團以強拍的形式全面收購。收購價


 


 


7000萬元,預計將重建為一幢樓高28層的住宅。


 


 


 


 


 


原坐落在此地段的是一幢建於1961年的七層高的商


 


 


位樓宇。地下是商鋪,並設有地庫儲存貨物。我記得


 


 


此處的商店有製麵工場以及五金鋪等。


 


 


 


 


南里在大多數香港人的心目中只是一條不起眼的小


 


 


巷,然而在上世紀230年代南里卻大有來頭,當年


 


 


政府允許在石塘咀經營娼妓業,那時候石塘咀山道一


 


 


帶可說是繁花盛開,夜夜笙歌。  由於山道的發展已


 


 


然飽和,妓寨和酒樓老闆們便打位於附近南里的主


 


 


意,並在南里興建妓寨和酒樓, 由此之故20年代末此


 


 


處亦遍地酒樓和妓院好不熱鬧。  只是好景不長,30


 


 


年代中港府禁娼,酒樓妓寨相繼結束,南里遂逐漸變


 


 


回平民住宅區。  現在看來只是個尋常陌巷,難以尋


 


 


回昔日飛殤醉月的豪情了。


 


 


 


 


 


不翻查資料還不知道,原來根據香港法例132AG章小


 


 


販認可區宣佈附表1“中,南里是個小販認可區。 


 


 


實在780年代,此處曾是露天街市,惟1991年石塘


 


 


咀市政大樓落成,小販們都遷往市政大街繼續營業,


 


 


此地只剩下零零落落的一、兩間經營改衣和電腦的檔


 


 


攤。


 


 


 


 


 


早陣子看電視,其中有一段述及西環舊樓租金近年來


 


 


以三級跳的幅度颷升,一個四百多呎的舊樓單位的租


 


 


金竟可叫價八、九千元,而且甚為搶手.  我想這兩、


 


 


三年來憧景地鐵西線的效應,地產發展商都汲汲於收


 


 


購沿線舊樓發展。  舊樓越拆越多,剩下來可供出租


 


 


的單位越少, 租金哪能不升?  苦了的是那些無法與


 


 


大形勢抗衡的升斗小市民。

2011年10月16日 星期日

PARTY繽紛樂





現今的年輕人若要慶祝生辰或者歡度節日,大多數都

 


 


會去“唱K”,偶爾或會找個樓上咖啡廳包場,甚至


 


 


是去DISCO狂歡。  同樣要狂歡或瘋狂一番, 7、80


 


 


年代的年輕人則喜歡“開PARTY”。  說起開


 


 


PARTY,相信生於6、70年代的人的肚裏面有著無盡


 


 


的故事和溫馨的畫面。  我之所以寫這篇網誌,源於


 


 


幾天前跟幾個同齡的朋友茶敘,其中一人漫不經心的


 


 


拋出了一句“你哋靚仔個陣時有無去PARTY呀?”。    


 


 


乖乖不得了, 這句話如同一條打開長埋記憶深處的鑰


 


 


匙,即時惹來哄堂燥動,各人都爭相把自己“開P”


 


 


的威水史繪影繪聲的吹噓,“亞叔開P個陣,你班友


 


 


都唔知喺邊”。  哈哈,真箇越聽越過癮,有趣事當


 


 


然不忘在此與你分享。  本網誌內容綜合了眾人(包


 


 


括我自己在內)對7、80年代開PARTY的印象,也


 


 


可說是以別開生面的方式向那個年代致敬。


 


 


 


 


香港年輕人開PARTY(以下簡稱“開P”)其實源於


 


 


60年代。  我記得我大哥中學後期已經去PARTY,


 


 


但那是校內的活動,主要是為了節慶如聖誕節,或者


 


 


是個別情況 (如因為奪得李後主的詩詞朗誦比賽冠軍


 


 


的慶功PARTY)。  其實自六十年代末開始,社會風


 


 


氣逐漸開放,不再標籤開P為“飛仔行為”  。香港


 


 


政府於67年暴動之後, 也在ト公碼頭搞了個“年輕人


 


 


新潮舞會”的活動,證明主流社會也理解年輕人需要


 


 


屬於自己的社交活動來宣洩青春。


 


 


 


 


我的開P經驗跟大部分的同齡的朋友相若,去P的黃


 


 


金歲月是唸中學的年代。  那時候有個同班女同學的


 


 


家境較為富裕(她家住傳統豪宅區列提頓道),加上她


 


 


的父母思想較為寬容,開通,所以一年下來,我們總


 


 


有三幾次上她家開P,而時間一般都是暑假.   很多


 


 


人都以為開P的旺季在聖誕節,那其實是錯覺  。聖


 


 


誕節當然是開P的好時光,但大都只集中在聖誕節前


 


 


後的三幾天,但暑假“悠悠長”,我們擁有足夠餘暇,


 


 


隨意安排開P的時間。


 


 


 


 


開P有開P的戰衣,70年代最型的開P裝束為:上


 


 


罩5吋關刀領,燈籠袖窄身恤衫,下穿高腰,8粒褲


 


 


鈕,34吋腳喇叭褲,再腳踏3吋高跟鬆糕鞋,哈哈,


 


 


殺死人吧!  你若仍然無法想象這個造型,可以翻看


 


 


70年代無線的“溫拿狂想曲”; 溫拿五虎的衣著即為


 


 


當年最“YEAH”的示範作。  要如此穿著出街當然


 


 


很難過父母那關 (事實上我開P也沒有穿得如此高


 


 


調),我通常是去街時穿得較為簡樸一點,然後在外面


 


 


才換上“戰衣”去開P。  當然回家前要換回“正當


 


 


衣服”才成。  至於戰衣則寄存在一些比較“前衛”


 


 


的同學和朋友的家中,有需要時便上他們的家換衫。


 


 


 


 


開P當然不是“話開就開”的,事前還是要做些準備


 


 


和佈置的工作。  首先是要用報紙遮住玻璃窗,以及


 


 


用顏色玻璃色紙包住光管,來營造一些迷幻色彩的效


 


 


果。  為什麼要用報紙遮住玻璃窗?  因為“家庭


 


 


P”大多是在中午舉行(趁家長外出和上班),中午日


 


 


照太強,與開P的氣氛相悖,所以要用報紙遮擋陽光,


 


 


使室內的光線昏暗朦朧。  此外HOST(即舞會的主


 


 


持人, 通常是屋主)亦需準備一些飲料和食品,以便


 


 


中場休息時“補充體力”。  飲料一般是不加酒精的


 


 


雜果賓治,其做法是買一大桶果汁,再加上三幾倍的


 


 


清水便成。  食品方面大多數是卷蛋和核桃蛋糕,更


 


 


“豪”一點的,會以煙肉腸仔,鹵水雞翼,春卷仔等


 


 


奉客,但這種情況甚為罕見。


 


 


 


 


開P的必需裝備當然要數音響設備。  7、80年代還


 


 


沒有CD,播音樂仍是要用唱盤播唱碟,若HOST


 


 


中沒有HI-FI,便得向擁有HI-FI的朋友借。  我中


 


 


三時買了人生的第一套HI-FI,自此便惹來無窮的麻


 


 


煩 (朋友開P時經常問我借HI-FI)。  那年代的


 


 


HI-FI絕不迷你,計開一個唱盤,一個擴音器, 兩個喇


 


 


叭,其總重量加起來“閒閒地”3、40磅,不要忘記


 


 


還有一大袋唱碟,所以每次朋友開P來借機,我都是


 


 


在極不情願的情況下答允。  事實上我的擴音器即在


 


 


一次搬運過程中一個不小心,被人從高處摔下而壯烈


 


 


犧牲,這個意外讓我心痛了好一陣子。


 


 


 


 


正式開P了,一般來說先要指定一個人打碟(今天的


 


 


說法是DJ).  打碟人不需要什麼資格,當然最好是


 


 


熟悉歐西流行曲(那時候沒有人播國語和粵語歌),另


 


 


外他亦需要十分“識做”, 如何識做下文再作分曉。 


 


 


傳統上PARTY的坐位分配是男女分坐兩邊,音樂起


 


 


時男孩子便起身走向女方請女孩子跳舞(其做法是微


 


 


彎腰,然後向對方伸手,說”MAY I?”),通常女方很


 


 


少會拒絕男方的邀請,除非女方已有男孩同來(很可


 


 


能是她男朋友),但當中也有例外的情況.  我的女同


 


 


學中有個檸檬皇后,她是逢PARTY必到,但永遠不


 


 


肯落場跳舞,我們男同學都很清楚,不會“以身試


 


 


法”,但街外人不明就裏,便經常“中招”。


 


 


 


 


若問我7、80年代的PARTY跳什麼舞,坦白說我並


 


 


不太清楚,一般來說舞會的前半段打碟人都會播快


 


 


歌,包括AGO-GO,TWIST,偶然間會來幾隻慢一


 


 


點的三步,CHA-CHA,FOX等。然而這些需要特別


 


 


教授才懂得跳的社交舞,對大部分人來說都過於深


 


 


奧,以致不得不坐在那裏做漢武帝(“看舞帝”)。


 


 


 


按一般程序,舞會進行了大概個半至兩個小時後即會


 


來個中場休息。  中場休息有兩個作用;一是真正的


 


休息,讓大夥兒吃點東西補充體力,但更重要的是中


 


場休息時會開燈,那末男孩子便可以看清楚女孩子們


 


的樣貌,從而鎖定目標。  哈哈,我便聽說過有些對


 


自己樣貌沒有信心的女孩子為了怕“見光死”,在中


 


場休息前離去, 有些則躲在洗手間,待下半場開始時


 


才“重出江湖”, 事實是否如此則有待考證。


 


 



下半場是舞會的戲肉,男孩子既然在中場休息時已瞄


 


準目標,下半場當然會集中邀請自己心儀的對象跳


 


舞,而高潮則會在LAST FVE(最後五隻舞)出現


 


每當打碟人宣佈將會播出最後五首歌(亦即說最後五


 


隻舞)後,男孩子們便會如狼似虎的沖向自己喜歡的


 


女孩子面前邀她共舞。  為何如此?因為根據不成文


 


的規定,LAST FIVE的音樂是不間斷的,亦即說只要


 


男孩子在LAST FIVE時能成功邀到其心儀的女孩子


 


共舞,即意味在他有五隻舞的時間霸佔著她。  更有


 


甚者LAST FIVE將全是慢四的歌曲,如


 


REFLECTION OF MY LIFE, YOUR SONG, LAST


 


WALTZ, FIRST OF MAY, MY SENTIMENTAL


 


FRIEND, RAINY DAYS AND MONDAY等殺死人的


 


慢歌,而最後的一隻則肯定是BEATLES 的HEY


 


JUDE,無他,貪其夠長氣,最後LA LA LA, LA LA LA


 


LA , HEY JUDE都“JUDE”足三幾分鐘(首歌全長


 


8分幾鐘),夠時間你去攞女孩子的電話號碼(注意:


 


是家裏的電話號碼,不是手機。  之後你能否成功約


 


到女孩子去街,還得要過她父母那一關)。


 


 


除了“住家P”外,我也曾去過外面的“P場”。 


 


謂“P場”其實是有些人將個別單位(可以是住宅,


 


也可以是商業甚至是工業大廈)租予PARTY的攪手


 


攪PARTY。  去這些PARTY要付入場費的,其費用


 


按地點而定,大概在20-30元之譜,我去過最貴的


 


PARTY門票收費50元,收費如此貴,除了地方較高


 


尚外(我記得那是在尖沙咀山林道一幢商業大廈內),


 


食物也較名貴(計有沙律,雞脾,三文治,西餅以及


 


滲酒賓治)。  回頭說“P場”PARTY,由於是在陌


 


生的地方開PARTY,人生路不熟,加上參加者又不


 


全是朋友,情況遠較“住家P”複雜。  我記得有一


 


年的聖誕節有個同學在土瓜灣租了個住宅單位攪


 


PARTY,並找我幫手。  他的如意算盤是一半“自己


 


友”, 一半售賣門票,以門票的收入來抵銷開支。 


 


一看是土瓜灣,心中便涼了一截,但看在同學份上,


 


勉為其難的應承了他。  當日我做苦力般將音響器材


 


和唱碟又車又船的運過海,再幫他佈置場地,擾攘了


 


大半天,終於完成所有準備工夫,人也陸續入場. 


 


當一切尚算順利之際,門外忽然傳來一陣燥動聲,原


 


來有班“飛型青年”硬要入來“一齊玩”,先不說他


 


們沒有買票,即使他們願意買票入場,我們也不敢讓


 


他們進來。  如是者雙方僵持了近半個鐘,HOST(即


 


我的同學)口震震的向對方拋了句什麼“四海是一


 


家,兄弟需同心”的詩,哈,說也奇怪,對方竟被他


 


“拋窒”,悻悻然地離去。  我們捏了一把汗之餘,


 


也不敢繼續玩下去,如此一個攪得我汗流浹背的


 


PARTY便落得個草草收場的下場。


 


 



若問我印象最深的PARTY,那非GRADUATION


 


BALL(畢業舞會)莫屬。  中學畢業那年,不知是哪


 


個攪手的建議,要在中環富麗華酒店舉行畢業舞會。


 


我們知道後內心是即喜且憂的,喜的是可以在酒店開


 


舞會,那氣氛和情調肯定是與別不同,憂的是在酒店


 


攪BALL,費用當然甚為昂貴。  最後不知道是否因


 


為攪手與酒店當事人稔熟,我們每人“只需”付150


 


元的入場費(包酒水及輕盈晚餐,當然也包括整晚使


 


用全個宴會廳的權利)。  我還記得主辦單位特別聲明


 


要遵守嚴格的DRESS CODE,男的需著西裝打呔,


 


女的則需要穿長裙出席。  那天晚上的詳細情況我已


 


不大記得,但情景卻至今仍歷歷在目; 畢業舞會彷彿


 


是我從少年進入成年的祭禮,踏進宴會廳,看著平日


 


穿得隨便的男女同學今天都衣履筆挺,說話不期然的


 


莊重起來 ( 平日的話題不外乎去哪兒看電影,或者那


 


間女校的學生漂亮,今天談的都是往哪兒升學,選什


 


麼學科等)。  整個晚上我只跳了幾隻舞,更多時間我


 


是沉澱在一種莫可名狀的依依不捨的感覺中. 


 


的,中學階段將隨著舞會正式結束,而我將會面對一


 


個不可預知的將來;當打碟人宣佈LAST ONE(最後


 


一首歌/一支舞)時,我坐在那裏,呆呆的看著舞池中


 


同學們輕擁著跳慢四,心底不經意輕輕的向他、她們


 


說:再會!